赵娥丨柔弱女手刃杀父仇人,犯死罪,县令宁可弃官也不愿处死她

雁芙说历史 2023-02-22 21:34:13

东汉末年是一个民不聊生的时代,由于东汉朝廷已经腐败不堪,民间又是天灾不断,瘟疫流行,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

虽然那个时代比较混乱,但朝廷法度还是管用的,如果有人犯了法,照样会被依法追究责任。

但有这么一位奇女子,她的父亲被当地豪强杀害,三个弟弟相继染上瘟疫而死,全家只剩她和儿子相依为命。

为了报杀父之仇,她身藏利刃,昼夜哀叹,耗尽十年之功,终于找到机会,当街砍死杀父仇人。

按照汉朝的法律,这属于故意杀人,要判死刑的。

她自知犯了死罪,主动投案自首,愿意接受大汉律法的制裁,谁知当地官员甚至宁愿弃官不做,也不愿判她死刑,从最低一级到州郡刺史,均不愿意将其处死。

最后将此事上报到了皇帝那里,她获得特赦,还受到褒奖。

她的事迹被写进了史书中的“烈女传”,今天我们故事的主角,正是这位奇女子——赵娥。

这一切都源起于赵娥的父亲被杀

赵娥及其家人生活在东汉酒泉郡禄福县,除了父亲赵君安外,她还有三个弟弟,但她们家是普通人家,没啥背景。

她也跟其他古代女性一样,十几岁的年纪就出嫁了,她嫁给了一个庞姓人家,可是好景不长,她的丈夫庞子夏便去世了,只留下她和儿子庞淯相依为命。

不过好在她还有娘家,父亲和三个弟弟也对她照顾有加。

谁知,不久之后,她们家便发生了剧变!

那一日,赵娥正在家中做一些家务,儿子和往常一样在屋外玩耍,却突然看见弟弟出现在面前,满脸泪痕,一副悲痛欲绝的样子。

赵娥十分不解,连忙就问发生什么事情了。

只听弟弟说道:

姐,咱们的父亲被人杀害了!凶手就是本地豪强李寿。

弟弟说完便大哭起来。

赵娥听完后,顿时如五雷轰顶,当场瘫坐在地,随即放声痛哭。

姐弟四人含着泪将父亲安葬后,心中一股仇恨之火油然而生!

只听赵娥的一个弟弟说道:

“李寿杀害父亲,此仇不共戴天,我必杀之,以告慰父亲在天之灵。”

赵娥和其他两位弟弟也同时表示要一起干掉李寿,就这样,姐弟三人达成共识,他们接下来最重要的任务便是为父报仇。

然而,赵娥是万万也没想到,没过多久,她们家就遭遇了灭顶之灾!

东汉末年,汉帝国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瘟疫频发,赵娥的三个弟弟先后不幸染上瘟疫而死。

全家上下,就只剩下她和儿子相依为命。

但她依然不忘父仇,弟弟死了,那么为父报仇的重任就自己扛下来。

然而,她一个弱女子,无依无靠,仇人又是当地豪强,势力庞大,想要报仇的话,简直是难于上青天。

原本,李寿也知道赵家几兄弟会日夜想方设法报仇,所以一直严密防备。

当听说赵家三兄弟染上瘟疫而死时,李寿顿时心花怒放,仇人已死,那自己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心情大好的李寿甚至当即就对族人说:

赵家的男人都死绝了,只剩下一个弱女子,还拿什么来报仇?

君安为同县李寿所杀,娥亲有男弟三人,皆欲报仇,寿深以为备。会遭灾疫,三人皆死。寿闻大喜,请会宗族,共相庆贺,云:“赵氏强壮已尽,唯有女弱,何足复忧!”——《三国志》

谁知,这话一经传出,就被赵娥的儿子听到了,他当即就跑回家把仇人李寿的原话告诉了母亲。

自从三个弟弟病死后,赵娥就已经暗下决心,要独自承担起报杀父之仇的重任,如今听到李寿的狂言,更是怒不可遏。

心想,自己一家是被害者,平时也都是本分人,可谁知,自己一家在天灾人祸下,几近灭门,而为非作歹的恶人却安然无事,老天真是不开眼。

愤怒的赵娥,当场就说道:

李寿,你不要高兴得太早,早晚有一天,我必定亲手杀了你,绝不让你活在这世间继续为非作歹。

自此以后,赵娥日夜都在想着如何报仇,甚至随身携带兵器,以便于遇到李寿时,能将其一刀毙命。

娥亲既素有报仇之心,及闻寿言,感激愈深,怆然陨涕曰:“李寿,汝莫喜也,终不活汝!戴履天地,为吾门户,吾三子之羞也。焉知娥亲不手刃杀汝,而自侥幸邪?”——《三国志》

柔弱女子十余年复仇之路

李寿听说赵家即便男子都死了,但赵娥依旧每天都在想着怎么砍死自己,顿时心生恐惧,于是利用自身庞大的势力,每天都严防死守,生怕哪天稍不注意就被砍了。

而赵娥虽然每天都想找李寿报仇,却由于对方防备太严密,一直无法下手。

但是,古语有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虽然李寿一直严密防备,但赵娥从未放弃,此后的十余年里,她日复一日地观察着李寿一家的动静以及李寿本人的情况,以寻找时机。

李寿毕竟是当地豪强,势力庞大,她一个弱女子,如何能斗得过李寿?

所以,赵娥的一个邻居徐夫人就劝她说:

李寿这个人本来就十分凶残,出门都是骑马挎刀,你与他强弱差距实在太大了,如何能斗得过?

万一失败,你们赵家可真就一个人都不剩了,到时候屈辱和惨祸会更严重,希望你能为了赵家的门户,慎重考虑。

可赵娥却说: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如果不能报仇,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如今三个弟弟都已去世,赵家门户无人顶立,但我还在,李寿就必须死在我手里。

于是,赵娥将随身携带的那把刀经常拿出来保养,每次入夜之后,邻居们总能听见赵娥磨刀的声音和她发出的阵阵哀叹以及小声的抽泣声。

想必是李寿防备太严,赵娥一直没机会下手,无法为父报仇,所以不断发出哀叹和哭泣之声吧。

谁知附近乡里和邻居不仅不同情,反倒取笑于她。

一开始,赵娥对于这些人,还是比较愤怒的,但时间一久,听得多了,也就不再理会旁人的言语了。

但她还是对那些笑话她的人说道:

你们都笑话我区区一个弱女子,没有能力杀李寿,那么我告诉你们,将来我必定砍下李寿的头颅,用他的血染红这把刀,让你们看看我究竟能不能杀他!

夜数磨砺所持刀讫,扼腕切齿,悲涕长叹,家人及邻里咸共笑之。娥亲谓左右曰:“卿等笑我,直以我女弱不能杀寿故也。要当以寿颈血污此刀刃,令汝辈见之。”——《三国志》

就这样,过了十余年以后,目光一直盯着李寿的赵娥终于找到了机会。

灵帝光和二年(179年)的一天,赵娥打听到李寿第二天将要出门,而且不准备带护卫,赵娥当即就意识到机会来了。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赵娥就来到李寿骑马出行的必经之路等候,不一会儿,李寿果然骑马二来,身边也没有保镖。

赵娥顿时大喜,当场就跑上前去牵住李寿的马,以防止他跑路。

好小子,终于让我逮着你了,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李寿当然也不会坐以待毙,他立即就强行让马掉头,试图开溜。

赵娥哪里肯放过这么好的机会,立马提着刀就砍了上去,但由于李寿骑着马在移动,赵娥的这一刀砍在了马身上。

那匹马顿时就疼得就差原地打滚了,李寿也因此跌落马下,掉到旁边的水沟里。

赵娥眼疾手快,当场就挥刀砍了上去,谁知李寿闪避及时,这一刀没砍中李寿,反而砍到了树干上。

可能那把刀的质量不大好,加上赵娥对仇人的恨意实在太深,这一刀砍在树上时,竟然把刀给折断了。

关键时刻,赵娥一眼就看到了李寿腰间的佩刀,立即冲上前去,试图夺取李寿的佩刀,顺便剁了他。

但李寿也同时想到了拔刀自保,他在赵娥靠近前抢先拔出了佩刀,看到赵娥冲上来时,大惊失色,随即一跃而起,双手拿着刀对着赵娥,生怕她靠近。

赵娥好不容易逮着报仇的机会,哪怕是仇人手里有刀,她也无所畏惧。

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

只见赵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上前去,左手按住李寿的额头,右手掐住李寿的喉咙,用力收紧右手,试图掐死李寿。

李寿被扣住命门,难有其他作为,只是不断挣扎。

虽然李寿作为男人,挣扎的力气比较大,但赵娥也是拼尽全力掐住他的脖子,双方就这样僵持一段时间后,李寿由于脖子被死死掐住太久,窒息而死。

赵娥当即就拿起李寿的佩刀,将李寿的头颅砍下。

至此,赵娥耗尽十余年时间,终于手刃杀父仇人,报了父仇,但事情并未因此结束。

赵娥杀掉李寿,报了父仇并不是本文的重点,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在于赵娥接下来的举动。

因为赵娥并没有提着李寿的人头去父亲坟前,而是去了衙门!

赵娥主动自首,却被保护起来。

不一会儿,赵娥就提着血淋淋的人头来到衙门,见到了当地官员禄福长(大概类似于禄福县的县令之类的官员)。

此时的赵娥,大仇已报,也没有任何心理包袱,内心十分坦然。

只见赵娥心平气和地将自己诛杀李寿的过程全部向县官陈述了一遍,随即坦然地跟着衙役进入了监牢当中。

谁知,福禄长尹嘉却被赵娥的壮举感动了,按照汉朝的法律,赵娥故意杀人,是要判死刑的,可他不忍心判处赵娥死刑。

但身为父母官,他又必须得保证大汉律法的公平公正,实在是为难。

最终,尹嘉还是选择了站在赵娥这边,既然身为朝廷官员,必须维护大汉律法的公平公正,那么自己不做这个官了,也就不需要去维护了。

于是,尹嘉干脆弃官不做,扔下那颗大印后,自行离开了。

遂拔其刀以截寿头,持诣都亭,归罪有司,徐步诣狱,辞颜不变。时禄福长汉阳尹嘉不忍论娥亲,即解印绶去官,弛法纵之。——《三国志》

可赵娥却说:

为父报仇乃是我的本分,依法论罪,是君子常有的典范,我怎敢贪生怕死,以枉国法?

县官不愿给赵娥判死刑,选择了跑路,剩下的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暂且将赵娥收押。

但她的事迹很快就传遍全城,十里八乡的百姓听说后,纷纷赶来城里,一时间甚至堵塞了道路,有的人为她叹息,也有的人拍手叫好,还有人为她担心。

至此,赵娥手刃杀父仇人之事直接产生了舆论风波。

娥亲曰:“仇塞身死,妾之明分也。治狱制刑,君之常典也。何敢贪生以枉官法?”乡人闻之,倾城奔往,观者如堵焉,莫不为之悲喜慷慨嗟叹也。——《三国志》

大牢的守尉虽然同情,但也不敢私自公开释放她,于是便私下悄悄找到赵娥,主动提供便利,让她趁着夜色逃走吧,自己假装没看见。

谁知,赵娥却义正言辞大声说道:

枉法逃死,并不是我的本意,如今我已手刃仇人,大仇已报,再无牵挂。

但我犯了死罪,请求你们把我关起来判死刑,以保全国法的公正公平,纵然万死,我也无怨无悔。

然而,守尉对此并不理会,他也十分钦佩赵娥的壮举,还是坚持让赵娥悄悄离开。

没想到赵娥依然不肯走,言辞激烈地说道:

我虽然渺小,但也懂律法,杀人之罪,律法不容,如今我犯下死罪,没有理由逃避,请求你们将我处死,尸首放到街市上示众,以肃王法,我无怨无悔。

娥亲复言曰:“匹妇虽微,犹知宪制。杀人之罪,法所不纵。今既犯之,义无可逃。乞就刑戮,陨身朝市,肃明王法,娥亲之愿也。”辞气愈厉,面无惧色。——《三国志》

可监牢守尉和狱卒铁了心要放她一条生路,干脆就强行把她撵回家。

但他们低估了赵娥求死的决心,她愣是不肯走,守尉和狱卒无奈,只好将其暂时收押。

然而,守尉和狱卒是没有权力给犯人判刑的,他们只好将此事上报到更高一级的官员。

很快,酒泉太守刘班便收到了请示文件,可他也不想给赵娥判死刑,于是又上报给了凉州刺史周洪那里。

周洪看完汇报后,被赵娥的烈义之举感动,立马就找来酒泉太守以及凉州其他官员,大家一番商议后,都认为赵娥不应该被处死,于是联名表奏朝廷,请求皇帝下旨赦免。

当时正是汉灵帝在位,他看到这封奏章后,大为感动,不仅赦免了赵娥的死罪,还下旨褒奖。

此后,由于皇帝都下令褒奖,而且赵娥的行为在当时看来,属于义举,因此朝廷下令刻石立碑以显其赵家门户。

《三国演义》汉灵帝剧照

一些显贵家族也纷纷前来看望赵娥,并送给她不少绢帛,其他各地的听闻她的事迹后,纷纷赞美她的高洁大义,黄门侍郎梁宽甚至为她著书立传,以传后世。

凉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并共表上,称其烈义,刊石立碑,显其门闾。太常弘农张奂贵尚所履,以束帛二十端礼之。海内闻之者,莫不改容赞善,高大其义。——《三国志》

为什么赵娥犯了死罪反而被百般维护?

其实,这是因为那个时代的主流价值观和文化所决定的。

汉朝以孝治天下,“孝道”是那个时代最核心的价值观,连汉朝的历代皇帝的谥号都要以“孝”字为前缀。

比如,刘盈是汉孝惠帝,刘恒的谥号叫“汉孝文帝”,刘启的谥号叫“汉孝景帝”,刘彻的谥号叫“汉孝武帝”等。

而且,汉朝确立了以儒家文化为核心文化,而儒家经典中就有类似于赵娥为父报仇事件的表述:

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春秋.公羊传》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礼记.曲礼》

所谓“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就是从这里演化出来的,按照当时的价值观来说,赵娥为父报仇这件事本身具有文化上的合理性。

他的壮举,不仅不会被看做故意杀人,反而会被认为是“孝道”,是大义。

在以孝文化治天下的汉朝,从大臣到皇帝,显然是被这种“孝道”所感动,因此会赦免她。

其次,赵娥自知犯了死罪,主动求死,以肃国法,没有要利用这种价值观来贪生的意思,这下就更令人敬佩了。

所以,从当地县官到太守,再到刺史,再到皇帝,都被感动。

县官为了保她,弃官不做,狱吏为了保她,想故意放她走,刺史和太守为了保她,竟然不惜给皇帝上书,这一切的背后,都是“孝”文化为主流的影响力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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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娥的故事算是告一段落了,但这也是一起值得我们吸取教训的历史事件。

在汉朝,她可以手刃杀父仇人而不被追究法律责任,但那是建立在近两千年前的时代文化和价值观的基础之上的,而且那也是一个“人治与德治并举”的时代。

这就注定了赵娥的事迹会被认为是义举,是烈义孝女。

但在今天的时代,我们文明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法律也有了前所未有的完善,我们也生活在一个依法治国的时代。

如果有人故意伤害你的亲人时,则万万不能像赵娥那样,去私自报仇。

那样的话,你本来是受害者,一旦你去报仇了,那么就变成了施害者,也是要受到法律追究的,会连累自己的家庭。

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以法律为武器,让恶人受到法律的制裁,才是最合理的做法。

不管有什么仇怨,法律自有公论,切忌不可图一时之快而滥用私刑。

参考文献:《三国志》、《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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