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曾说过:“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在他看来,正义具有不确定性。然而,正是因为正义的变幻莫测,维权才需要花费不低的时间与经济成本。作为一生致力于需要与不法拆除行为做斗争、为老百姓说话的拆迁律师更是如此,他们需要一遍又一遍地从行政主体留下的痕迹中探寻违法行为的蛛丝马迹,并以此为线帮助委托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陈丽芳律师团队在多年的历练中却神奇地打破了“征地纠纷耗时长”这一固有特征,让委托人是亲眼见证了维权新速度。
七天的时间,能够做些什么?或者你还读不完一本专业书籍。但陈丽芳团队却可以争分夺秒地利用这七天圆满地办结了一起难度并不低的征地纠纷案件。委托人拿到满意补偿款的一瞬间泪流满面,拉着律师的手久久不愿松开。也是这个案件让在明委托人再次见证了在明律师办案的崭新速度。
强拆“从天而降”
委托人不再坐以待毙
2024年初,江苏省无锡市委托人王女士被告知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由于事先毫无准备,在得知自己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她并没有委托律师。一方面,她觉得征地拆迁是公家的事,应该肯定不会和自己一个小老百姓过不去。另一方面,也源于此前并无类似经历,对拆迁的流程并不了解,以为只要签一个协议,拆迁就结束了。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王女士所预料的发展。2024年5月15日,一群拆迁工作人员强行闯入王女士屋子,并大肆开展破坏性拆迁, 导致王女士家中门窗和屋内物品被砸毁。此次“打砸抢”导致王女士遭受了数万元财产损失。这一遭遇让王女士感觉无法再坐以待毙。
组合拳上阵、锁定“七寸”
“以打促谈”见奇效
陈丽芳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随即便展开调查和研判工作,很快便有了办案思路。 陈律师认为,本案中强拆单位的违法事实清晰,可以采取“以打促谈”的方式维权,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履职申请的方式给当地政府部门施加压力,逼迫他们静下心来重新和王女士谈判。
确定维权思路后,陈丽芳律师团队迅速展开法律程序,先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到了相关征收项目的信息,同时还发出了人身及财产保护令。针对拆迁队对王女士房屋的毁坏,陈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履职申请,要求公安机关对强拆当日毁坏王女士房屋及屋内物品的人员、单位予以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当地公安部门在接收到履职申请后,随即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人员开展了立案调查,这一维权举措无形中对征收单位构成巨大压力。事情正如陈律师此前料想的那样,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征收单位随即指派工作人员与王女士进行了谈判。
事实上,陈律师的这一套组合拳十分有讲究,既没有把调解结案的路堵死,又没有给征收单位喘息时间。这种维权方式让王女士在与对方的协商中完全占据主动。陈丽芳律师团队则乘机抓住时机,积极促成调解。
2024年5月22日,王女士迎来曙光。征拆单位与其达成调解,并签订了补偿协议。连委托人王女士自己都没想到的是,陈丽芳律师团队仅用了七天的时间就为本案画上圆满句号,并且,补偿款项增幅还达到了王女士预期。
【结语】“力求最短时间达到最精妙的效果”
俗话说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陈丽芳律师团队一直以来,始终力求用最短的时间在这一场堪称高难度的维权较量中打出最精妙的效果。他们巧妙运用各种法律途径,致力于促进实质化解争议纠纷,才最终跑出结案“加速度”,这看得见的高质量和速度,极大减轻了委托人的维权成本,也打破了这个团队高效维权实际上,这类高效维权的成功案例,在陈丽芳律师团队中比比皆是。对于陈丽芳律师来说,“快”始终不是目的,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帮助委托人征得最大权益才是核心要义。在本案办理过程中,陈丽芳律师团队通过让公安机关对拆迁人员的立案调查给案件顺利抵达终点加大了油门。
一直以来,陈丽芳律师团队都致力于把多元途径开拓维权的理念贯穿到了办案的各环节全流程,极大地促成了调解谈判的机会,减少了“案中案”、“案生案”的发生概率。七天办结案,真正做到为委托人排忧解难!
作者:陈丽芳 郑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