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再提国企薪酬问题:要求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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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再提国企薪酬问题:要求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7月21日,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到了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旨在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的薪酬、津贴补贴等。
中央近年来多次关注国企薪酬问题,这次国企负责人的收入也再次成为各界热议的焦点。
《决定》提出的改革,目的是提高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决定机制的合理性,确保其收入既能体现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又能更真实反映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能力。
有专家表示:“从改革的方向看,估计应当是遵循分类改革原则,对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确定不同的薪酬决定机制,将根据不同属性国有企业分类考核的结果,来确定其收入。”
二、央企运营商是经严厉限薪令控制过的行业!
在国内历史上其实有一个被严厉限薪令控制过的行业,那就是通信商:
早在1998年,中国移动的员工工资支出为13.87亿元,而这一年,其员工总数为12530人,平均下来,人均年薪11.07万元。
这个数字1999年是11.14万元!
2001年是13.74万元。
2004年相关部门下达了第一波“降薪令”,要求降低东南部几个发达大省的员工工资水平,以避免激化社会矛盾。但是,这个降薪令效果并不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国移动员工的薪酬福利还是处于社会顶尖水平。于是,在2007年、2010年、2015年,国资委持续下达了不同程度的“降薪令”、“限薪令”,誓要把中国移动的薪酬水平一降到底,恢复到社会正常水平。
最后中国移动薪酬水平回落到了社会中等略偏下的水平,2020年中国移动员工人均用工成本是23万,实际收入水平大概降到15万元左右。——大概和20年前持平,也就是20年没涨薪。
三、有涨有跌,什么行业会变化?这轮改革的具体举措,还有待观察,从这个文件找线索!
这轮改革的具体举措,还有待观察,但在国家人社部印发的《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里面就有对不同国企属性和经营表现的分类,和对应薪酬机制的制定指引。
比如针对经营表现,《指引》分出了4个类型:
一是领先型,这类企业的总体薪酬水平可以处于市场75分位以上,需要通过较高的薪酬水平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二是匹配型,总体薪酬水平围绕市场50分位波动,通过综合激励因素吸引和留住人才。
三是滞后型,总体薪酬水平围绕市场25分位波动,需要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支出。
四是混合型,可以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人才采取不同的薪酬策略。
这套对企业的分类标准,直观地体现了企业效益与薪酬水平之间的关系。效益好的企业,允许制定更有外部竞争力的薪酬策略。而效益一般的企业,预算就得省着用。企业负责人的收入确定,也有可能参考此标准。
此外,据了解,这次的改革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方面,将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在具体操作上,改革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健全薪酬激励机制、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薪酬监管等。
通过这些措施,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行为,避免滥用职权、违规领取薪酬等行为的发生。
你判断,运营商是领先型需要涨工资还是滞后型需要降低人工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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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5G :资深分析师|特约撰稿人|新媒体专栏作者|手机评测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