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电动车新一轮整治又来了,各省市对电动车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小编对治理要求进行了梳理,发现这4种行为将会严查,2种车型将会禁售,所以广大车主在用车或买车的时候要注意了。
各省市开展新一轮电动车集中整治10月21日,辽宁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关于综合整治电动车的通告》,明确从11月1日起,将会对全县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在通告中,明确了电动车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包括电动车注册登记、悬挂号牌、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拼装改装等等,同时也明确了处罚标准,所以我的车主在用车的时候需要注意。
另外甘肃武威市也发布了《关于集中整治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工作的通告》,明确了电动车上路的要求,重点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果违规的话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另外,还有多地开展电动车的集中治理,在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一下,使用电动车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这4种违规行为,都是各地严查的重点,同时还有2种车型禁止销售,买车时一定要注意。
严查这4种违规行为在骑行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违规,各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严查这4种违规行为,如果查处将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处罚。
1、严查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
自从2024年年初开展了电动车安全链条集中整治以来,各地对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的行为进行严查,不允许电动车停放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楼梯走廊、消防通道等区域,更不能在这些位置给电动车充电。
另外电动车或者电池都不可以进入电梯,不能上楼停放与充电,如果违规被查处的话,一般会收到300~500元的罚款。
2、严查电动车违规载人
虽然说电动车配备了后座,但是在骑行电动车的时候,不可以随便违规载人,因为不同类型的电动车,都有相应的载人标准,违规载人会加重电动车的负担,极有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一般来说,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电动轻便摩托车不能载人,电动摩托车只能载一名成年人,如果违规上路被交警查处一般会受到口头教育或者20~50元罚款。
3、严查超标电动车上路
超标电动车都设置了过渡期,只允许在过渡期内上路行驶,如果过渡期结束将不允许继续上路,如果违规的话,就会收到300~500元的罚款。
比如河南郑州、江西萍乡、西藏日喀则等省市,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并且明确过渡期结束后超标车不可以上路,这也就意味着,从2025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将会禁止上路了。
4、严查电动车改装、加装行为
很多车主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根据自己的需求,会对车辆进行相应的改装或者加装,比如给电动车安装了遮阳伞、遮雨棚或者挡风被,虽然起到了一定的遮风挡雨作用,但是却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各地都要求拆除,对于拒不改正的车主还可以罚款甚至扣车。
这两种车型禁止销售除了在上路的时候要遵守相应的规定以外,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因为接下来这两种车型将要禁止销售了,如果购买以后可能导致无法上牌,到时候影响上路。
1、没有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车
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与《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要求》都有强制性国标实施,同时,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将要加强电动车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通告,要求从11月1日起,电动车严格实施强制性认证,要求电动车重新进行强制性认证。
如果电动车重新认证通过,那么会对原来的强制性认证进行更新,车辆可以继续生产销售,如果认证未通过的话,强制性认证证书将会被注销,到时候这种车辆就不允许继续销售了。
2、锂电池没有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车
除了铅酸电池以外,很多电动车配置锂电池,目前锂电池的新国标标准也正式实施,如果配置的锂电池没有达到新国标标准要求,那么这种电动车也是不允许争取销售。
所以在购买锂电池电动车时,需要查看电池的3c认证证书,只有达标的电池才会更安全,同时才可以销售。
总之一句话,各地将会继续加强电动车管理,而且电动车的管理也会越来越严格,用户在用车的时候,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而且也不要购买无法上牌照,不允许上路的车辆,这样出行才会避免被罚款。那么,您对各地电动车的新一轮整治那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