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林场拆迁,半百老人无家可归,迫切求助!

刘炳金 2023-09-11 11:07:14

(案例分享):

重庆开州区发生一起拆迁事件,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当事人为维护合法权益历时四年,造成周女士损失约79.5万元,至今仍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周女士希望有关部门查清相关事实,给予周女士一个合理的补偿方案。

四年前,周女士原本经营红火的“老友记”农家乐被Z法部门B力强拆,导致饭店成为了一堆废土。Z法部门的强拆行为,产生经济损失约79.5万元。当时被强拆的不止周女士一家,许多经营户的设施都没有来得及搬出,就一起被掩埋在废墟之下了。

据周女士所说,在1991年时,国有林场因经营困难,导致工人工资无法发放。为了防止工人生活困难,国家发布关于自营经济的政策。周女士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与林场共度难关,经有关部门同意,在万州地区大垭口森林经营所建造了一个79平方米的平房,开了一家名为“老友记”的农家乐餐饮服务。之后,国有林场举办自营经济竞赛活动,周女士积极参加比赛,并增加投资20万元。在那之后,“老友记”农家乐的生意蒸蒸日上。但这一切都被后来的拆迁事件所毁灭。

周女士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曾诉至法庭。F院认为周女士违法建设房屋,并在国家级森林公园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不仅侵害了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利益,而且损害了生态环境。这里就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周女士房屋是违法建筑问题。周女士的房屋是依据当年国家支持自营经营户的政策而建设的,虽然新的政策让它成为了违法建筑,周女士也愿意积极配合Z法部门工作,但是不能因此就让她承担因拆迁带来的全部损失。二是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在拆迁之前,开发商就以各种理由建设楼盘,在建设过程中毁坏森林公园中的植被,比起周女士从事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过之而无不及,更何况,周女士还是森林的守护者,最后开发商以及业主得到了安置补偿,周女士这些自营经营户却成为了牺牲品。

司法应当结合实际,兼顾百姓的利益,进而作出合情理的判决。该事件Z法部门的行政行为没有错,F院的审理结果也没有错,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的普通百姓更没有错。但不能因为政策的变化,就让人民群众成为时代变迁的牺牲者。

在后来的四年里,周女士也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想通过信F来解决这件事情,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虽然有工作人员与周女士进行过沟通交流,但是从来没有出具让人信服的书面文件。换言之,周女士的举报行为,没有收到正面的反馈结果。因此,在处理信F信件时,应当依法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据周女士所说,当时和其谈话的工作人员与处理拆迁案件的承办F官属于同一单位,这样“自审自判”的行为,难道不是对信F制度设立初衷的践踏?因此,为了避免司法公信力的降低,应当将周女士的信F信件交由其他相关部门处理。

周女士是五保户,自拆迁之后,生活更是朝不保夕。因为房子被拆,无家可归,只能在废墟周围,把储存柜当成一个临时住所。周女士每日仅靠邻里接济,吃百家饭过活。如果F院在不给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周女士恐怕生活就更加难以为继。

现今,周女士只期待F院一个正面的说法,拖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希望此次事件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来源:微博

https://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404944739207348724&_wb_client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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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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