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职体检怀孕遭拒录,法院力挺劳动者,公司赔偿3万!

知恒律师事务所 2024-04-02 11:25:24
今天上午,一则关于女子入职体检发现怀孕后被拒录用的新闻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起事件不仅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也触及了社会对于性别平等和就业歧视的敏感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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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严女士在成功应聘上某公司的财务主管岗位后,按要求进行了入职体检。然而,在检测过程中,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当她如实告知公司这一情况时,却遭到了拒绝录用的通知。公司声称因规划调整岗位取消,但严女士发现,在其他平台上,该公司仍在发布相同岗位的招聘信息。这种明显的矛盾行为让严女士感到十分愤怒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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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情况,严女士勇敢地站了出来,以该公司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恶意取消岗位为由,将公司告上了法庭。她要求公司赔偿她因此遭受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共计3万余元。在法庭上,严女士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性别、年龄、身体状况等为由拒绝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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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事件中,公司将孕检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此外,在得知严女士怀孕后,公司又恶意取消招聘岗位,这种行为更是典型的就业歧视。法院因此认定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微博@法制四川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向严女士赔偿了相关损失3万余元,这场维权之战也取得了圆满的结局。

这起事件再次强调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的重要性。无论性别、年龄还是身体状况,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待遇。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都是不可接受的,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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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4-02 12:19

    对妇女的够用越多就业的困难越多。公司也是,怎么能搞歧视呢,明明可以试用期不合适解约的。

  • 2024-04-02 17:26

    无解群体,确实是弱势群体,但是每次到这种情况法理上反而是企业弱势。只能说大部分企业都选择了宁愿被你告都不会要你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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