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新变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下,这3种行为可别再有了!

梦之轻松学 2024-06-19 13:23:10

2024年,有不少纳税人收到了这样一条税务局的提醒信息,大致意思是: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存在代开发票收入,需要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很多人看到这样的消息有点懵: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核定征收也需要汇算清缴?今天,我们就给大家好好聊一下相关问题。

一般情况下,个人代开发票,最常见的是取得了劳务报酬所得收入,或经营所得收入。我们分别来看:

1、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代开发票

在现有规定下,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代开发票环节已不再预扣或代扣个税,转由劳务报酬支付方在支付的时候,代扣代缴(预扣预缴)个税。然后,个人需要按规定在次年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如果在支付劳务报酬的时候,支付方没有按规定预扣预缴个税,个人也没有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大数据会进行分析比对,一旦分析比对出来,支付方可能面临罚款,个人则面临补税。

2、个人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

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就是指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这类纳税人实际上是没有成立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

先前,这类纳税人受限于征管条件,一直都是在代开发票环节核定征收个税,并且不纳入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但如今,情况发生了变化。税务部门开始强调代开发票环节缴纳的个税属于预征范畴,次年是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

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后续不排除包括委托代征、核定个税在内,全量经营所得,或都会纳入汇算清缴。

届时,对于多处代开的个人,在汇总各处经营所得后,税率档次或出现提高,进而可能存在补税的情况发生。

另外,值得大家注意的还有:目前,税务部门已经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等工具,较为充分、全面的掌握了个人代开发票的信息和数据。

这意味着,后续对于代开发票的监管会更加严格。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以下3种行为不能再有了:

1、转换收入性质偷逃税。

2、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时,不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

3、代开经营所得,需要补税的,不进行汇算补税。

在“税务风险前移”“自行判断”“自行申报”的背景下,建议大家代开发票时,充分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并整理好自己的成本费用数据和凭证,方便汇算填写及税务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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