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伙人到仇人,其实只是一步之遥,兄弟一样的合伙,仇人一样的散伙,最终彼此分崩离析。无他,要么是规则没有定清楚,要么就是根本不遵守规则,反正老板和合伙人之间就是各说各话,最后老板说话不算话,合伙人纷纷走人,这就是终局。
首先,合伙人是有代价的。当咱们过去没钱的时候,想吃红烧肉,因为吃不起而渴望。可如今,咱们钱包充裕了,反而觉得吃红烧肉容易引起三高。反正就是得不到的,就会各位渴求和珍惜,对于合伙人也是这样的,在设置合伙人的时候,出资可是要实实在在的。
换句话来说,合伙人资格是需要用钱买回来的,即使公司里面的高管没有钱,也要拿部分工资绩效来冲抵或者进行银行贷款来冲抵,否则这样的合伙人就没有任何意义。如果合伙人都不舍得割肉,那么对公司来说就没有真正的真情实感,太容易得到了,反而没意思。
合伙人出资,其实就是交投名状,通常来说,合伙人有几种出资类型,比如现金、实物、知识产权和换股操作,换股操作通常在公司业务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合并吸收其他公司的时候进行。知识产权最好以法律认可的为主,比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登记。
其次,能现金出资的尽量进行现金出资。像知识产权这样的无形资产,很难进行折价,除了法律认可的知识产权,还有一些配方、工艺等等,更是难以进行现金折算。除非,企业不得已,过于依赖某个技术型人才,否则一般不建议进行技术出资,比如那些学历不高、打嘴炮的人,干脆就放过他们吧。
现金出资的方式最为常见,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另一方面体现合伙人对公司的高度认同。现金出资表明合伙人更愿意承担经营风险,获取高额的回报。如果小公司推行合伙人制度,出现员工无力承担出资额的问题,那么抵押贷款和部分工资绩效入股就是一个可行的方式。
当然了,部分分批出资和全额出资的合伙人,在权益方面也要进行约定,比如进行分红打折、投票权力打折等等。一旦合伙人到期未予交清的,合伙发起人就有权利对其进行催缴或者让合伙人缴纳递延利息,甚至要求合伙人补偿经济损失,或者清退合伙人资格。
最后,最费力的实物出资尽量避免。实物出资是非常费力气,能不用,就尽量不用吧!通常见到的实物出资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办公固定资产等。一旦决定进行实物出资,就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和实物核实,然后做出真实价值评估,非常费神费力,这里面还涉及资产折旧的问题。
因此,碰到实物出资的情况,最好按照二手市场价格进行打包式购买,避免心术不正的合伙人在此过程中进行造假。另外,就是即使实物出资,合伙人也要承担盈利和亏损的比例,一旦企业发生亏损、倒闭或者清偿,合伙人也要按合伙人权益分担责任。
这个地方,需要加标记的是房产作为实缴进行出资,必须核实房管局、国土局的各种备案证件和网上电子档案,在进行出资的时候,明确变更时间。同时,这是房产必须是没有债务争议、正在变卖或者存在出租协议的,否则就是后患无穷,各位合伙人也务必要留一个心眼。
总之制定合伙规则是非常重要的,请各位合伙人要擦亮双眼,尤其是当下经济形势不太好的时候,进行合伙人机制一定要多加考虑。如果没有必要合伙,就尽量不要合伙人了,尤其小的合伙人一定要尽量避免为大股东分担债务、责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