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刷头条的时候,发现一创作者发文,建议国家给30多年前的退伍老兵补发津贴费。
理由是:在30多年前,战士每月津贴费仅有几元、十几元,退伍费也少得可怜;而如今,新兵每月津贴费在千元以上,退伍费也高达数万元。反差太大,应该对老兵补发津贴费,方能体现公正正义,体现对退役军人早年做出贡献的尊重。
我对该作者对退伍老兵的关爱之情非常赞赏,但觉得此建议极不可行。
我的观点是:盲目攀比不可取,过分要求不支持。
一、政策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具有时效性,不能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待过去的事情。在30多年前,国家经济还比较落后,物价及工资水平都比较低,与今天相比,大有天壤之别。
那个时候,不仅仅是战士的津贴费低,干部的工资也不高,收入低是普遍性的。
86年我军校毕业当排长,每月工资不到百元;而如今,一名排级干部的月工资(包括各种补助)高达近万元,比我当初的工资多出百倍。
现在战士津贴费高,是水涨船高,是和全国人民一样共享国家发展成果,总不能让战士们还像30多年前那样,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吧?
二、政策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建议被采纳,会形成连锁反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那个年代,工资待遇低是全社会的普遍现象,不仅仅是战士津贴费低,全国各行各业的工资待遇都不高。
如果仅给退伍老兵补发津贴费;那么,部队干部要不要补发工资?工人要不要补发工资?教师、公务员要不要补发工资?他们同样都在不同的行业、岗位上为国家做贡献。要补都补,各有各的道理和理由,一旦形成连锁反应,国家能承受得了吗?
三、国家对农村60岁以上退伍老兵发放生活补贴,正是对老兵们做贡献的肯定和补偿。退伍老兵,在部队做出的牺牲、付出与贡献,国家不会忘记;让退役军人成为社会尊重的人,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目前,国家对农村年满60岁以上的退伍老兵发放生活补助费,正是善待老兵的具体体现。虽然,补助费标准还达不到老兵们的心理预期,但要相信,这是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是水涨船高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提补发过往津贴费的诉求,未免就说不过去了。
写在最后:如果真心关心退伍军人,就应该提切合实际、容易被采纳的建议;如果提一些异想天开的建议,不但帮助不到退伍老兵,反而被人贴上“退闹”的标签,影响广大退役军人的形象。
您觉得呢?欢迎朋友留言评论。
补发是可行的!那时候各行业虽说工资低那也是工资!可当兵的是没工资一个月就几块钱的津贴能干什么呢?退役了才几百块农村的又没工作
应该补发。当时我们拿的是津帖,没有工资,在部队干了6年,退伍费不到300元,现在我们连住房都没有,国家应该重视一下。
你是纯属放屁
购买力不一样,当年拿几块钱去赶集现在路费都不够,几千万退伍军人国家哪来那么多钱去补贴,我九八年当兵一个月津贴63元其中三块钱是风沙补贴,那时候一盒烟2、3块钱抽烟买生活用品还是够用的。
给那时的义务兵补发是完全可行的,我在部队四年87年退伍时,领了150多元钱,其中还有一个多月的生活费在内。
我看不可行,进了兜的钱那有拿出来给人家的呢!
想太多了,去做梦去吧,
81年干了4年退伍费一百二
建议国家对老兵关怀!
应该这样,
说的好,我是八七年年退伍的,退伍费才2佰多一点,现服役2年,就7
82年津贴费每月8元,85年退伍费两百多一点。
下岗或叫转岗的工人更该发
补发[呲牙笑]
经济发展好了给老兵发点津贴是可以的,国家应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