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湛铁路站前十七标15号墩模板拆除作业时工人坠亡,事故已查明

中国基建报 2024-10-03 17:10:55

10月3日,本报从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获悉,重庆富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27高处坠落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4月27日,重庆富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佛山市高明区广湛铁路站前十七标项目15号墩模板拆除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56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单位为重庆富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5日,富筑公司承接了广湛铁路站前十七标项目连续梁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工作,施工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本报注意到,事故发生位置位于广湛铁路站前十七标项目15号墩。2024年4月27日,富筑公司模板班组对15号墩东南侧面的三块模板进行拆除。当天上午,模板班组完成了右边模板的拆除工作。13时30分许,肖某举等人开始对左边模板进行拆除。17时许,天空下起大雨,现场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并进行躲雨。18时许停雨后,施工人员发现模板由于松动后发生晃动,担心模板会发生坠落伤人事件,遂商量继续对模板进行拆除以消除该隐患。王某鹏、袁某柱将手拉葫芦完全松脱后,模板与15号墩完全分离,这时塔吊吊住模板,由于模板呈7字形,吊装行动空间受限,模板底端与铁梯笼发生接触,导致塔吊吊臂无法转动。郭某生、张某会爬上铁梯笼拆除了第8层栏网,随后郭某生离开返回地面。张某会、肖某举在铁梯笼第8层配合塔吊将卡着的模板往外侧移动,当模板离开铁梯笼约2-3米后,肖某举不慎从铁梯笼第8层的缺口位置坠落到地面。现场人员发现后将肖某举送医院进行救治,肖某举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肖某举安全意识淡薄,违反规定,在铁梯笼平台临边缺口位置进行临时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带,不慎坠落地面,导致事故发生。此外,富筑公司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富筑公司劳务分包工程项目负责人薛某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多项问题,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工作人员因临边作业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同时给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富筑公司、富筑公司劳务分包工程项目负责人薛某,均被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均建议给予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韩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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