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公司员工偷卖公司产品被逮捕!

松涛看科技 2024-02-15 06:17:26
俗话说“商场如战场”。 卖家之间的竞争肯定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干跨境电商这一行的。 但是正如网上流行的一句话:高端的商战,往往采取最朴素的方式! 真正的商战也不只仅限于“打价格战”,最直接的就是潜入他人公司,窃取“商业秘密”。 近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据敏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吴某是深圳某跨境电商A公司家居家电类产品的负责人,所以掌握着该公司所有的货源情报、销售策略、定价规则以及一些不能公开的公司财务资源、仓储物流信息。 而吴某在看见该公司的巨大营收之后,便动起了歪心思! 在吴某任职期间,曾多次将该公司的的经营信息通过微信透露给其妹妹吴某玲,并与该公司的供应商取得联系,之后就与其妹妹成立了自己的跨境电商的销售公司。 不仅仅如此,吴某还入股了该公司的竞业公司B公司,并直接参与到其公司的运营当中。并且利用自己掌握到的货源信息、财务资料等等都一并透露给竞业公司,帮助其销售A公司的销量大且利润率高的热门产品的同款产品,同时将价格定的低于A价格的售价,以在价格上取得一定的竞争优势。 执法人员从银行、支付宝等平台调取吴某的财务资料,证实了其侵犯商业秘密! 吴某在与其妹妹创建的公司之后,获利高达45万元;并且经执法机构核算,吴某的行为已经让A公司损失了超1200万元的销售额,利润损失约400万元。 在查清了吴某的犯罪事实准备之后,这个吴某还拒不配合调查,坚决不承认自己的行为。 最终吴某因违反保密义务,暴露A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罚款吴某175万元,并对吴某涉嫌犯罪的行为,移至公安机关处理。 对此,执法机关回应道,吴某事件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要知道吴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并从中获利,严重危害他人的合法利益。所以最终等待吴某的必定是牢狱之灾! 其实跨境公司内部,什么团队内部恶意低价,搞恶性竞争的,自己外面有店铺,偷偷跟卖公司产品的,这样的案例敏哥见得太多了! 这些人总是打着“富贵险中求”的幌子,想要赚快钱! 但是听敏哥一句劝,不该赚的钱千万不能赚,这些歪门邪道或许能获利一时,但是最终肯定会还是会输的很惨,等待你的很有可能就是吴某的结局! 除此之外,这也给跨境公司敲响了警钟,在面试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跨境这个行业很有意思,并不是大家想的很多老板会坑运营,反而是老板容易被运营坑。 不仅如此,企业更要守好自己公司的商业机密,毕竟干我们这一行的,风控永远要摆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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