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春秋时期吴国梅里人(今无锡鸿山要家墩),平日里以捕鱼为生,也曾操杀狗之业,当过屠夫。据传他生得身材瘦小,仅五尺余,腰围一束,形容丑陋,有万人之勇,是当时有名的击剑能手。《吴氏春秋》说他曾在丧礼上面斥东海勇士椒丘,当椒丘夜里潜入他家要杀他时,被他三言两语折服,惭愧自杀。后来他被伍子胥推荐给吴王阖闾,阖闾嫌他短小,说:“你胳膊全部张开也拔不出剑,脚抬到最高也登不上车,就这样还能杀了庆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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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出主意说:“大王杀死我的妻儿,再断我一臂,便可消除庆忌对我的疑心。”吴王不同意,说:“你帮我除掉敌人,我怎么能杀死你的妻儿呢?”要离回答:“一个战士,怎么可以享受家庭的温暖呢?大王只需要在我回来之后厚葬他们就行了。”吴王同意了要离的要求,砍断他的右手并杀了他的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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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忌听说要离的悲惨遭遇后,收留了他,并视其为心腹。在要离的鼓动下,庆忌征集甲兵,准备粮草,乘大船出征吴国。庆忌坐在船头指挥部队,要离乘船身摇摆,庆忌站立不稳之机,手持短矛,全力刺入庆忌后心。
庆忌忍疼一把抓住要离,单手把他提起,三次将他的头浸入水中,又提上来。淹得半死后,将他放置在膝上,大笑道“天下居然有你这样的勇士,能想出这样的计策来刺杀我!”
庆忌的手下将士想要杀了要离,被庆忌阻止,他说:“这人和我一样是天下少有的勇士,怎么能一天之内杀死两位勇士呢”。让卫士放了要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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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忌的卫士们遵照遗命并没有为难他。但要离想到自己从此难容于世,因此回到吴国拒绝接受封赏,自刎而亡。
要离为什么要这么做?连残暴的吴王阖闾都不忍心,都觉得不符合常理的行为。要离却轻描淡写,甚至是漫不经心的提出:砍断我的胳膊、杀了我的妻儿。这种淡漠令人毛骨悚然。作为现代人,我实在无法理解要离行为背后的动机。只能说这是一个有着强烈偏执狂症状的患者,出名、留名后世成了他活着的唯一追求。为了出名、留名后世他可以牺牲一切,包括自己、自己亲人的生命。就这样一个贪图虚名,对待妻儿阴狠刻毒、无情无义的卑劣人物,后世却有不少人不吝赞美之词,人为拔高要离形象,说什么:“我杀庆忌,不是为了做官发财,而是为了吴国的百姓生活安宁,免受战乱之苦。”说什么:英雄之间惺惺相惜酿成一幕壮烈的悲剧以及以死亡方式实现自我对生命意义的追求等等。
我以为《吴氏春秋》说他曾三言两语折服叔丘惭愧自杀,过于离奇,殊不可信。说他“击剑能手”,倒有可能。试想一下,要离长得侏儒形象,异常丑陋,肯定无法融入当时人群,无聊之下苦练击剑,终有所成。但童年被人冷落,瞧不起,这种伤害有多深,长大成人后渴望被人关注的心就有多么迫切。
这只是一个心里扭曲者对自己的证明,无需过度解读。《刺客列传》不收录他,是因为他根本无法与列传中其他几位侠士相提并论。
他的卑鄙行为衬托出庆忌的人格高尚,替这种人不好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