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权益有保障!专家说:土地承包期顺延三十年!

美食八通 2024-03-14 14:15:01

撰文:金金

近期,专家提出了一个试点计划:“二轮承包到期后再顺延三十年不变”。然而,这一决定引发了许多疑虑和讨论。

一方面,缺乏对“二轮承包30年不变”的评估报告以及试点经验总结,让人对于这一决策的可行性和效果产生了怀疑。另一方面,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在确保公平和农业发展之间找到平衡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评估报告的缺失

决定推进“二轮承包到期后再顺延三十年不变”试点,却没有提供对于二轮承包制度执行效果的评估报告,这让人感到担忧。如果二轮承包制度并没有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未对土地和农田基础设施产生积极作用,那么延长三十年不变的试点是否具有实际意义?在决策前应该充分评估试点效果,以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真正保障。

二、试点经验的缺失

虽然目前各地已经进行了许多“二轮承包到期后再顺延三十年不变”的试点,但却缺乏相应的经验总结。试点村、试点镇、试点县的经验总结对于今后推进“三轮承包”至关重要。需要结合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试点政策进行修正和优化,以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土地制度问题的突出

在深入思考“二轮承包到期后再顺延三十年不变”的决策背后,我们也需要正视现行土地承包制度存在的问题。二轮承包制度是一种承包责任田的制度,但随着时间推移,承包责任制逐渐被模糊。如今的承包地不需要缴纳承包费,反而享受补贴,这导致承包责任制的本质逐渐丧失。因此,“二轮承包”和“三轮承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异。而试点计划中的“顺延三十年不变”究竟是指的何种承包制度,是否仍然是那个“让国人吃饱饭”的承包责任制度,需要进一步明确。

四、公平优先原则的考量

如果“三轮承包”是一种土地福利分配制度,那么应遵循公平优先原则进行分配。作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分配应当基于成员权利的平等。可以考虑将集体土地有偿承包给愿意种地的农民,并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承包费可以再平均分配给集体内的65岁以上成员,以解决农村老龄化的问题。这种做法既有利于农业发展,也解决了农村养老难题,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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