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看新闻:
这个阳高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新闻总共四段。
后面三段是介绍具体案情的。
具体案情的每一段,都围绕婚介展开。
订婚彩礼案,
主角应该是:
原告(男方)
被告(女方)
法院
新闻里没有说婚介是代理人。
如果婚介是代理人,
不论是男方委托,还是女方委托,
其实主角还是原告和被告。
婚介仍然不应该成为主角。
婚介成为新闻的主角,这太反常了。
为什么这个根本就无关的婚介,会成为新闻的主角?
新闻一定是要讲清楚一个特别反常的东西。
哪里反常了?
我们先看看正常什么样子:
1、原告是否给付了彩礼。
2、被告是否收到了彩礼。
3、被告是否退还了彩礼。
4、原告是否收到了彩礼。
5、法院根据查清楚的事实,判断如此处理。
反常的样子什么样子?
a、被告退还彩礼给婚介。
b、婚介通知原告去领取。
c、法院再次告知原告去领取。
d、原告没有收到彩礼,但法院认定原告收到了彩礼。
我认为,
原告没收到。
法院也不麻烦,就让婚介送过来,监督原告当面点清楚,
并让原告出具收据。
这个是正常做法。
事出反常必有妖。
虽然我看不清楚,
但我知道婚介成为新闻报道的主角,这个事情很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