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心城区通过“冀时办”APP受理公租房申请,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经办事处初审、区住建局审核,并通过河北省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联审联查,市住建局核准:共96户合格家庭,其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66户、外来务工人员30名(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家庭进行监督,对公示期间被举或者有异议的,我局会进一步核查,经核查符合保障条件的,提供住房保障;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
举报电话:沧州市住建局0317—8698319
新华区住建局0317—2022389
运河区住建局0317—5299625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2024年第三季度核准合格家庭户公示名单附件2:2024年第三季度核准合格外来务工人员公示名单
稿件来源:沧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