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荣盛发展发布了关于诉讼事项及债务事项的公告。
近日,荣盛发展及3家子公司,收到了河北秦皇岛海港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20年9月,荣盛发展子公司秦皇岛金海作为被告一,和原告沧州银行秦皇岛西港路支行签订了房地产借款合同,发放贷款7,000万元。
其中,荣盛发展作为被告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两家子公司秦皇岛彤鑫、秦皇岛盛泽分别作为被告三、被告四,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现因原告认为被告一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故而成讼。请求判令贷款全部到期、被告一偿还债务本金5,494.88万元、利息罚息167.39万元及其他费用,并要求被告一、二、三、四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一审尚未开庭。荣盛发展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事项,主要为借款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5.10亿元,约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16%。
荣盛发展表示,受市场环境以及运营资金紧张的影响,截至目前,其及下属子公司发生新增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241,063万元。目前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展期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