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南京两个4S店恶意试驾豪车,先后撞坏了多辆奥迪和奔驰,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该男子已被警方抓获,承认自己是故意的。这一事件引起了人们对试驾安全、4S店责任、肇事者动机等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恶意试驾8月9日,南京一市民在第三方社交平台发布图片和视频称,“一男子先后在两个4S店恶意试驾,8月6日试驾A8,当时撞毁四五辆车,一开始以为是误操作。8月8日,又去奔驰店试驾,撞坏一台奔驰S级新能源车。”该内容引发关注。
据了解,该男子姓张,今年30岁,无业,家住南京市雨花台区。他在两个4S店分别以购车和换车的名义申请试驾,并在试驾过程中故意加速冲撞其他车辆或障碍物,造成了多辆豪车的损毁和路面的破坏。
4S店证实事故属实8月12日,上游新闻记者从视频看到,两辆奥迪黑色试驾车斜停在路牙上,车内安全气囊打开,其中绿色号牌的苏A***71奥迪轿车,车贴写有奥迪Q4字样,右后轮脱落,后视车窗玻璃全碎。另一辆苏A号牌黑色奥迪车的引擎盖翘起,前保险杠碎片掉落一地,车门上车贴写着奥迪A8L字样,旁边还有多辆奥迪车受损。
据南京秦淮区某奥迪4S店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这起事故发生在8月6日下午3点左右。当时张某以购买A8L为由申请试驾,并由销售人员陪同。在试驾途中,张某突然加速冲向停放在路边的其他试驾车,并连续撞击了四五辆车后停下。销售人员立即报警,并将张某控制住。事故造成了多辆豪车不同程度的损坏。
另外一张图片显示,一辆绿色号牌苏A***59的奔驰轿车停在马路边,前保险杠脱落,地面散落着汽车零件。
据位于雨花台区的某奔驰4S店工作人员回应:“这起事故发生在8月8日下午5点左右。当时张某以换购S级新能源为由申请试驾,并由销售人员陪同。在试驾途中,张某突然加速冲向前方的障碍物,并撞坏了前保险杠和发动机舱。销售人员立即报警,并将张某控制住。事故造成了一辆奔驰S级新能源车的严重损坏。”
8月12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辖区一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张某已被警方抓获,并承认自己是故意撞车的。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有点话说试驾安全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试驾是购车前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让消费者体验车辆的性能和舒适度,也可以让4S店展示车辆的优势和特点。但是,试驾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试驾者的驾驶技术、心理状态、道路状况等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因此,试驾前应该有严格的审核和登记程序,需要核实试驾者的身份、驾照、信用等信息,签订相关的协议和保险。
4S店的责任同样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4S店作为汽车销售和服务的主体,应该对试驾活动负有一定的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在两个4S店都以购车或换车为名申请试驾,并在两天内连续发生撞车事故。
这就引发了一个疑问:这两个4S店在审核和监督张某的试驾过程中是否存在疏漏或失职?如果存在,那么他们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机动车辆、船只或者其他设备供他人使用时,因该机动车辆、船只或者其他设备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如果4S店提供给张某的试驾车辆存在缺陷,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或者加重了事故后果,那么4S店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