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让广大网友感到揪心的事件,莫过于成都2岁半小女孩,被不栓绳的烈性犬罗威纳咬成重伤一事。不过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小女孩终于脱险,身体各系统恢复顺利!根据计算,前后也花费了8万多的治疗费。
而就在广大网友纷纷对小女孩表达祝贺之际,一些极端的爱狗人士却开始冷嘲热讽起来,有人称一想到最近因为小女孩被咬伤一事,导致各地加大对于流浪猫狗的捕杀,不知道多少小动物因为小女孩而死,一想到这,就对她实在同情不起来!
另外一些网友,则开始翻起旧账,拿当初小女孩父母募捐了高达200万的医药费说事。在他们看来,小女孩父母是想“借机敛财”,8万块就能治好的病,却讨要来200万,用心显然值得怀疑!虽然后来小女孩父母也退还了200万的医药费,但这些网友依旧对他们不依不饶,嘲讽小女孩父母是迫于舆论压力才退的,甚至还有人称小女孩一家是在吃"狗血馒头”!
但这些网暴小女孩的爱狗人士,也遭到了更多同情小女孩,以及对狗无感的网友的不满,认为这些极端爱狗人士是三观不正,宣扬“狗权高于人权”。
在他们看来,就算小女孩父母筹款200万有争议,但是跟小女孩有什么关系?本来小女孩康复出院,还不知道以后会不会留下后遗症、以及潜在的心理阴影,这个时候最应该得到的是祝福。然而一些爱狗人士却偷换概念,把一些流浪狗被捕杀的责任推到小女孩头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人咬了狗,而不是狗咬了人,一个2岁半无辜被咬的小女孩,还不够符合“完美受害人”的定义么?
况且论迹不论心,虽然小女孩父母的做法或许有槽点,但就此揣测人家拿女儿的安危来当成赚钱工具,是否过于恶意了?而且最后他们也把200万退了,何必还这么不依不饶?
这件事本身的罪魁祸首,还是在于敢在城市养烈性犬,还不栓绳,纵容狗伤人的无良狗主,这些爱狗人士不先去谴责狗主人,却去谴责受害人是什么逻辑呢?
为什么这件事会闹这么大,一下引发那么多人对于流浪狗“喊打喊杀?”显然还是广大市民“苦狗久矣”的不满情绪的一次集中爆发,才能一下子能筹到200万捐款。
显然,在对狗无感的网友看来,虽然爱狗人士关爱小动物的心理可以理解,但“人权始终应该高于狗权”。
不说那些所谓一刀切捕杀流浪狗的说法,是否是被爱狗人士故意夸大,但就算一刀切也是无奈之举,毕竟要妥善安置这些流浪狗涉及到极高的管理成本,最后这些费用都要靠爱狗人士买单么?
“狗祸”的背后实则还是“人祸”,狗当然要分好狗坏狗,不是所有的狗都会咬人,但那些养违禁犬、又不栓绳、或者随便抛弃狗,让狗成为流浪狗的,不还是那些不文明的狗主人?冤有头债有主,试问如果那些狗主人都能当一个文明养狗、不去妨碍其他居民的“好人”,城市里还会出现这么多的“狗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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