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型公共建设涉及大众民生福祉,本着对国家人民负责的态度,工程项目从酝酿到实施的每个环节都是严格要求,层层把关,尤其是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涉及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任何一个环节疏漏,都会埋下隐患,造成损失。
据悉,拉萨河(聂当乡下游段)河滩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投标过程充满了诸多质疑和未可知因素。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五条内容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但是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设计咨询单位,在没有资格参与本次项目招标的情况下,参与了招标,并最终成为的中标候选人,公然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通常在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的法定情形时,才需要出具《澄清函》说明,本次评标委员会并未书面通知第一中标候选人出具《澄清函》,就算需要出具《澄清函》,也应是投标人主体出具。
但是作为代理机构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越俎代庖,居然以书面形式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出具《澄清函》,再次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更有甚者,拉萨市水利局在明知中电建成勘院不具备投标资格,明知山东国际招标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竟在整个中标过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2024年3月22日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确认中电建成勘院为中标人。由此,任何符合投标资质单位被拒之门外,没有任何机会参与投标。
可以看出,拉萨市水利局、山东国际招标公司、中电建成勘院三方己经暗通陈曲,达成默契,那所谓的招标投标不过是拙劣的表演!是一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闹剧!
据知情人透露,相关人员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后,在法定期限内却迟迟没有得到回复。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招标过程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违规事实,应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为确保招标结果的公平公正,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该项目事关民生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违规操作是腐败的表象,也是灾难的源头。公众都在等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结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享受国家政策带来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