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啊,还是「回到」买书看的阶段了。
从图书馆借的书,看完小说之后就看不下去别的了,这几天,一时兴起拿起去年买的「日本写真50年」,「一口气」看完了。
一开始只是在一个晚上,翻开最后几页,看见有关中平卓马的文章,里面有到「一百毫米」的字眼。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这样的字眼就会提起精神,所以,那个晚上,就从这一页看到了这篇文章的结尾。
然后,从转天开始,用了两天,断断续续看完了筱山纪信及后面的内容。
看书的体验很流畅,我看得最起劲的,是大桥仁。
中途,我意识到自己当初把这本书早早抛下的原因。
因为太珍惜。
这本书是买的二手,花了将近一百块钱吧,所以,翻书就很慢,也很小心,虽然这不是我买的第一本类似价位的港台原版书,但是,就是对港台书比较小心。
因为小心,所以更细细地看每一句话,这就导致看书的体验极差,我写过这么一句话,『将文字视为文字,则无法阅读。』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对筱山纪信及之后的摄影师没有一点儿了解,也没有兴趣。
所以,这一次流畅地看完这本书,也给我制造了一个疑问。
我的书架上也有一些买来时间不短可是几乎一页都没完整翻完的书,我意识到自己现在的状态,似乎很适合「处理」这些书。
也许就是因为觉得没书可看所以才翻起来了吧。
看完这本书,我又从书架上抽出了「迈向另一个国度」,也是三个月前买的,当时只看了四五章。
两三个月前觉得十分无聊的书,今天躺在床上翻起来,却在「听见」自己脑海中,逐句朗读的声音时觉得心情舒畅,于是心想,『这么好的一本书,必须买繁体版的。』
最后,在二手书网上找到,下了单。
几乎是同一时刻,也在某东上的某家卖书店买走了最后一本现货「犬的记忆终章」,当然也是港台的。
「犬的记忆」,我看的是大陆版,看得很头疼,而且因为封面上「顾铮」二字,决定不让这个名字再上我的书架。
买「终章」,是因为得知,这本书的内容,大致以森山与其他具体的人交集为主,不像「犬的记忆」,太多个人的杂想。
从「犬的记忆」的「我的摄影记」部分,我发现森山写起和人之间的故事时,我看得还是相当兴奋的。
而且,我也很想搜罗中平卓马的信息呢。
所以,还是下手了。
当我再点开购买页,看见两本书都已经「售罄」,也自知是我买走了最后一本时,心里感到舒畅。
书的价格确实不能算便宜,可是既然想买,那么买了,心情舒畅,打起精神写好文章,把钱再挣回来,也更好吧。
我就这样安慰自己。
最近,我打算把一些闲置的书放到多抓鱼上卖掉,我认为这个平台还不错,因为我买到了一本在其他平台上搜不到的书。
虽然收书价部分极低,不过胜在方便省心。
最后,再提一嘴买这两本书的其他原因,就结束这一篇啦。
买「国度」,是因为自己想看看我在不写摄影文章时,还能怎么写文章,而且翻译得真的不错。
买「终章」,是想拓展文章的内容,因为我的文章,很少出现别人,也许,我可以依照和某人相遇的经历去写。
——
没看书,也并非只出去为拍照的日子,就写写自己干了什么。
我把那几本书还了,想去借一本「摄影师之眼」,但是没借到,另借了三本和摄影相关的书。
其他的,除了一本「犯罪现场调查」,剩下的都是小说。四本日本小说,两本英国小说。
这一次,至少试试能不能把借的书都看完吧,所以先从比较好读的小说入手。
我在图书馆里,看见一个高我一头的女的,我一直没找到好机会拍她一张。
出了图书馆,我上了天桥,到路的另一边,但没朝车站走,今天天气还可以,借的书也不太重,我走上反方向,边拍边走。
路边,隔几步就有那种像豪猪似地绿色植物,我不知道叫什么,小时候,朋友从这种植物上拔下一根叶子——簇!投向一只正撅着屁股拉屎的狗。
那狗惨叫一声,嗷一声跃过绿化带。
没想到这么准,也没想到它能跳这么高。
这件事已经记了十多年了吧。
但是有很多事我都忘了,为什么这件事能记这么久呢?
这件事要搁在平常,不会无缘无故想起来,所以,我对这件事的记忆很可能离不开这类植物。
不过我现在拍它,倒也不是因为想起来这事,而是因为它们在白色的日光照射下,耸立的模样。
我喜欢这种有攻击性的植物。
此外,我还拍了花,红色的野花,一株上只有两朵,我挑了时不时能沾上点点阳光的那朵。
我想,不能和大妈们拍得一样,所以,我开了微距,让相机离它很近,成心拍得模糊,让屏幕上只剩下色块,而使花的形状消失。
虽然是看着显示屏拍,可是现在我还不知道最后的成果。
我想,摄影这种东西,要是把什么东西都摆好,在专门的摄影棚里,打上人造的灯光,各种曝光都控制地准确,力求照片中的每一个元素都经过严格的计算。
那我认为,这不是摄影。
摄影,就是会拍到很多自己没注意到的东西,才是摄影,所以,我用28mm,用这个焦段去撞,我那些筛选出来的照片,其实都是偶然。
如果要让照片的每个元素都如数学似地精准,那干嘛不去学习怎么画画呢?
同样是视觉,想完全地掌控自己的作品,就去画画呗,何必非跟摄影这种必须和现实打交道的媒介捉迷藏呢?
不过,也许装扮出来的现实也是现实的一种吧,人在摆弄那些工具的时候,他自己也只是现实的一个棋子吧。
走到路口,拐进一个小区,拍了点儿照片,从小区的偏门出去。绕了一圈,回到车站。
我看见一条裸露的手臂,我慢慢走了过去,把相机垂在腿侧,摁了一下,收起相机,我看了一眼那个女人,是我在图书馆看见的那个高个女人,只是她把外套脱了。
我猛想起自己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心里的想法,我想,在这里抓不到好的机会,那不如先不拍了,也许以后有好机会。
没想到,我出门后兜转一圈,竟然正好和她在一个车站等车。
所谓的巧合,到底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