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一条规矩,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但如果银行多付了储户钱款,却不执行这个规定,而是认定储户是不当得利,这不是典型的双标吗?少给了就离柜概不负责,多给了就要起诉追偿,这种条款真的合法吗?
2月16号讯,湖南益阳的男子“取钱被银行柜员误操作摊上官司”引发关注,男子本来打算取30万,柜员却帮存了30万,因为卡被冻结,男子也没法还给银行,于是被银行起诉了,法院一二审都判定男子还钱,说这是男子不当得利,明明是银行柜员的错误,为何让储户承担责任呢?
郭先生去银行办取款30万的业务,一切很正常,他拿到钱后就离开了,没想到当天下班时,银行说,柜台工作人员办业务时出现错误,将取款弄成存款了,所以郭先生的账上多了60万,因为郭先生取走30万,银行柜员又给存了30万。
郭先生账上60万属于银行的钱,郭先生不信,去银行查看后发现是真的,本以为给银行划过去就行了,他也没打算私吞,没想到配合银行操作时,发现账户被冻结了,原来郭先生涉及一起司法案件,江苏警方办案时冻结了郭先生账户。
银行拿不到钱,郭先生也没法还钱,银行直接起诉了,说郭先生不当得利,要求郭先生返还60万,一审时,郭先生没有出庭,没有提交答辩状,法院视郭先生放弃申辩,所以根据银行提交的证据,判定郭先生返还银行60万。
一审后郭先生不服上诉,二审中,银行说,虽然不是郭先生的错,但是不影响本案中郭先生不当得利的事实,郭先生恶意得利不赔偿银行损失,郭先生知晓其取的30万构成不当得利,依然使用这笔钱,还因为个人原因,导致卡被冻结,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郭先生说,这件事本身就是银行的错,而且警方冻结的卡,他没有任何过错,并没有得利,事发后一直配合银行处理,没有占有的主观故意和实际行为,他还说自己没收到一审传票,一审判决应当撤销,而且他取款时,账户没冻结,否则银行柜员也存不进去30万,是银行操作失误引发的本案。
但二审法院认为,郭先生自辩没收到传票,但郭先生因为自己案子仅被刑拘4天就取保候审,开庭审理之日也不是刑拘期间,一审判决没问题,虽然本案中郭先生没过错,但账户中资金的归属依然属于郭先生,这就造成银行损失和郭先生获益的客观情况,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二审法院依然判决郭先生要返还银行60万,碰上这种事真的无语,郭先生自己的案子和银行本无关,如果不是柜员自己出错,这件事根本不会发生,现在警方冻结了郭先生账户,不是郭先生不愿意还钱,如此明显的事情还让无辜者承担责任,显然不合理,离柜概不负责这时候不起作用了?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无耻的银行!
先别骂银行了 这里面有个重要环节大家再看看吧 这人在取走30万后 发现银行误操作 账户里又多出30万 。他又取了一个30 也就是总共取了60万。。。那么 不当得利就成立了。。。
蹭流量的老段子
这才是真正的双标,另外建议银行应该把那个 当面点清、离柜不负改成当面点清。多了返还,少了不付才是。
我忽然想到一个让银行大发的点子那就是往客户账户上乱打钱,然后你懂的,谁输谁交费给他们分
银行:我是金融机构,老子错了又怎样?
如果是真的,无人敢区银行存款了,谁敢保证银行某天又出错又被告,还是无妄之灾![笑着哭]
你只需要知道银行的钱是谁的就明白了
编
银行什么时候要脸过
最无耻
编的漏洞百出,取钱时卡没冻结,想还钱了卡就冻结了。真巧。
无语了,不当得利在哪个国家也败诉
银行啊银行 你最行 这要是柜员把30w弄走了就说柜员个人问题银行无责任 让存款人找柜员了 还要说柜员已离职!里外都是银行的理[点赞]
少拉屎
把本土银行搞垮了,外资银行进来你们将更惨!
QIO作者的精。[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南京鼓楼法院彭宇案在银行业进行蔓延
这种情况能不能告银行洗黑钱呢!!
这就是无耻
无耻的条款,
乱七八糟的
这种行为是不是应该叫诬陷?
扯犊子呢……
一批人完美的配合到一起啦。
这是真的不要脸
银行工作人员真的能想整那就整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