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没几个好人,相信读过原著的人都难以反驳这句话,就因为即便是被视为“主角”的那帮梁山好汉也谈不上有多好。
就拿梁山的大哥宋江来说,表面来看,他是乐善好施的善人,但他害起人来,也是没有半点负罪感的,那二把手卢俊义不就是被他害得家破人亡才不得已落草的么?还有那扈三娘,也同样是家人被杀尽,又被宋江赐给王英那丑汉,着实可怜。
但梁山好汉的戏份颇多,所以他们的好与坏都更容易被读者记住,而书中另一位小人物则常常被读者忽略,那人害死了武大郎,却与武松称兄道弟,最终甚至还娶了娇妻,得了善终。
一、武大郎之死
武松这个角色格外出彩是有道理的,不仅仅是因为作者赋予了他最多的戏份,同时也是因为“武十回”的剧情确实精彩绝伦,比如武松回乡到武松杀嫂的剧情就格外引人入胜。
(武大郎、潘金莲剧照)
武大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宁死不写休书,潘金莲生性放荡,做出谋害亲夫之举,王婆的黑心,西门庆的色心,每个角色都颇具特点。
其实武大郎之死与这些角色都有关,其中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出在他自己身上。
正如笔者所说,武大郎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且还是一副“吃定潘金莲”的样子,他不是不知道潘金莲的为人的,他甚至听到了风言风语,却从没想过休妻,宁愿搬离老家,也要与潘金莲在一起,至于原因也很简单,毕竟以他的条件,失了潘金莲,还能上哪去找这么一个貌美如花的媳妇?
但归根结底,谋害武大郎的三人组才是罪魁祸首,西门庆好色勾搭潘金莲,王婆在背后出谋划策,潘金莲则是对亲夫痛下杀手,他们都该死,不过他们也确实是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
潘金莲和西门庆是被武松亲手杀死了,那王婆虽然没被武松杀死,但书中也明确提到,后来她被官府定罪,继而得了剐刑。
(王婆、西门庆剧照)
说是:“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着实是解气。
不过这事就算完了吗?武松真的为兄长报仇,杀了所有的“凶手”了吗?
不,还有一个漏网之鱼,那人甚至还成了武松的兄弟,笔者所指即是郓哥。
二、武松的兄弟
郓哥阳谷县一个卖梨子的小贩,与武大郎的关系不差,二人有些私交。
但有些社会阅历的人都知道,这些做买卖的人都精得很,嘴上与你关系好,却未必真的与你关系好,兴许只是表面的客套罢了。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郓哥不是什么好人,他得知西门庆与潘金莲勾搭在一起之后,并不是在第一时间告知武大郎,而是在自己的利益受损,西门庆不在他这消费了,他这才跑去向武大郎告状。
他若真心为武大郎好,就应该陈述事实,而不是挖苦对方。
(武大郎、郓哥剧照)
你看他是如何激武大郎的,原著道:“郓哥道:‘我前日要籴些麦稃,一地里没籴处。人都道你屋里有。’武大道:‘我屋里又不养鹅鸭,那里有这麦稃?’郓哥道:‘你说没麦稃,你怎地栈得肥搭搭地?便颠倒提起你来,也不妨,煮你在锅里,也没气。’武大道:‘含鸟猢狲,倒骂得我好!我的老婆又不偷汉子,我如何是鸭?’郓哥道:‘你老婆不偷汉子,只偷子汉。’武大扯住郓哥道:‘还我主来!’郓哥道:‘我笑你只会扯我,却不咬下他左边的来。’”
哪有真兄弟是这么讥讽兄弟的?显然,郓哥是一副看戏的心态,同时他也只是想戳破此事,好让西门庆回归原本的生活,再在他这儿买梨。
事实上这事压根就轮不到他来管,毕竟常言道“宁毁一座庙,不拆一桩婚”,他凭什么去向武大郎点破此事?
武大郎被他这么一气,便跑去找西门庆报仇,至于后来的事,读过原著的人都知道了。
可以说郓哥也是把武大郎往火坑里推了一把。
那么武松对这郓哥是什么态度?
(武大郎挨打剧照)
他可丝毫没觉得郓哥阴险,反而与这郓哥称兄道弟:“武松叫过卖造三分饭来,对郓哥道:‘兄弟,你虽年纪幼小,倒有养家孝顺之心。却才与你这些银子,且做盘缠。我有用着你处,事务了毕时,我再与你十四五两银子做本钱。你可备细说与我:你怎地和我哥哥去茶坊里捉奸?’”
郓哥自然不会说自己做了什么,只把西门庆和潘金莲那些事抖了出来,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赚了银子,还被武松这打虎英雄视为兄弟,他怕是心中窃喜。
三、过于美好的结局
都说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但这郓哥就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他这势力小人的结局可以说是比绝大多数的梁山好汉都要好。
(武松剧照)
《水浒传》中并未提及郓哥的结局,毕竟后期的故事与他没什么关系,但《水浒后传》中的他却与梁山好汉的后人们关系不差,还娶了娇妻。
说是:“呼延钰道:‘小侄哪有此,意因共涛篡弑,全家诛戮,此女无辜受萨头陀狼藉。律上有出嫁之女免死一款,留着有一用处,今 日也该着落了。那郓哥虽是小人,到也耿直,有救小侄、宋安平、徐晟之力,破郓城县的功。意欲赏他为妻,不知可否 。’国主道:‘有罪则诛,有功则赏,贤侄此举,极是公道。我还有几个人不曾赏得。’”
谁能想到这么一个阴险小人却得了最好的结局,着实是便宜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