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研讨会在天津市质检院召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处刘崇德副支队长、刘洪月技术大队长、于永刚重案大队大队长,天津市消费者协会马军副会长、陈云奎主任,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质监处俞锋副处长,天津市质检院张雪丹副院长、电动自行车项目负责人吴轶欧及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座谈会从生产企业、销售商和使用消费者三个维度就电动车电机额定功率超标、解除限速最高车速超标、更换大容量电池整车质量超标等电动自行车超标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外卖骑手及快递物流用电动自行车的超标违规违法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探索了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到事故调查中存在的电动自行车超标问题,溯源到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源头,理清导致电动自行车超标问题的根源,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达成了一致性意见。
会上,大家就进一步交流互鉴,资源共享,利用典型案例合理宣传,提升消费理念,解决交通事故频发等事宜达成共识。与会领导一致表示,通过多方合作,共同为降低因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引发的交通事故率贡献力量。
我换摩托了有牌,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