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一名男子在KTV结识了一名女子,两人互生情愫后开始恋爱。为了博取女友欢

天天叨八叨 2025-03-18 21:46:53

江西赣州,一名男子在KTV结识了一名女子,两人互生情愫后开始恋爱。为了博取女友欢心,他花费一万多元为其购置衣物和鞋子。然而,女友却突然失联,男子找到她所居住的小区某栋某单元,逐户敲门寻找,住户们均表示不认识他的女友,男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顿时怒不可遏,竟将怒火撒向所有住户。在6个月的时间里,他3次潜入单元楼,用美工刀划破了90多双鞋子,男子的真实身份曝光后,让众人惊出一身冷汗。

2024年7月15日清晨,徐女士准备出门上班,当她准备穿鞋时,发现自己放在门口的3双鞋子被人用美工刀恶意划破。

她十分生气,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自己究竟得罪了谁。她平日里与邻里相处融洽,为人友善,行事低调,从未与人结怨,究竟是谁如此恶意为之?

她打开鞋柜,更是惊呆了,鞋柜里的11双鞋子也未能幸免。

徐女士感到十分害怕,她在小区群里说了这件事,没想到,这栋楼这个单元所有在门口放鞋子和鞋柜的住户,都遭遇了同样的情况。

这事情可严重了,而且让大家感到恐惧的是,这样的事已经发生了3次。

大家统计了一下,从2024年7月到2025年1月,这个单元3次出现鞋子被划破的情况,总共有90多双鞋子受损,损失达1.5万元。

这表明,这个肇事者多次潜入搞破坏,吓得大家都不敢把鞋子放在外面了,于是赶紧报警。

警方立案后,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一个叫郭某的男子进入警方视线。

郭某见自己的罪行无法隐瞒,主动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和经过。

原来,2024年,年近40岁的郭某在KTV认识了女子李某,对她一见倾心,随即展开追求。

毕竟自己快到不惑之年,也渴望有个温暖的家庭,他和李某是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的。

很快,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为了讨好李某,郭某不惜为她一掷千金,只要她喜欢的,他都一一满足,前后花了10000多元给李某买衣服鞋子。

可有一天,李某却不打招呼就消失了。

也不知道郭某是对李某动了真情,还是觉得为她花了这么多钱不甘心,他就去李某的住处,某小区某栋楼某单元寻找。

但他只知道李某住在这里,对方却没告诉他是几楼几室,他也从未去过,只能从一楼开始,挨家挨户敲门询问。

从一楼敲到顶楼,所有住户都表示没有李某这个人,郭某才不得不接受自己被骗的事实。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别再这么冲动恋爱就行了,但郭某一肚子气没处撒,竟然迁怒到所有住户身上。

他竟掏出美工刀,看到谁家门口放鞋子、有鞋柜,就把鞋子划破,以此来发泄自己的不满。

不仅如此,在6个月的时间里,他一直对李某的不辞而别难以释怀,先后3次潜入单元划破鞋子,累计90多双,损失高达1.5万元。

这个小区的业主也让人难以理解,第一次鞋子被划破后,竟然还把鞋子放在门口,给了郭某继续破坏的机会。

郭某主动投案后,警方调查发现,他竟然是刑满释放人员。

而且,他划破住户鞋子的行为,发生在他刑满释放后5年内,是多次故意犯罪,具有社会危险性。

住户们听了,心里十分后怕,郭某这是把怒火发泄在鞋子上,如果他拿刀对人行凶,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郭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法》第293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郭某的行为符合“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情形。

郭某因个人情感纠纷,迁怒于无辜住户,多次潜入单元楼,用美工刀划破90多双鞋子,造成损失高达1.5万元。

这种行为属于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郭某在罪行暴露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和经过。

郭某的行为构成自首,这将在量刑时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郭某是刑满释放人员,且在其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犯下寻衅滋事罪。

郭某的行为构成累犯。累犯是刑法中规定的从重处罚的情节,因此,在量刑时,法院将会对郭某从重处罚。

郭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时因其具有自首和累犯的情节,法院在量刑时将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这个案例给大家敲响了警钟,要理性处理个人情感纠纷,不能因个人情绪而迁怒于无辜他人,更不能通过破坏他人财物来发泄不满。

信源:闽南网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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