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男子干活摔成高位截瘫,只能坐轮椅,拿到30万赔偿款,全被大哥借走,用了10多年,还有23万一直没还,男子生病要用钱,媳妇急的直哭,大嫂:房贷我还,孩子我管,我还找他呢。然而,大哥的回复,让男子有些气愤。
2010年,高先生在工地干活时,不慎从高处摔下,受伤严重,高位截瘫,工地赔偿了他30万左右。
高先生受伤后,只能坐轮椅才能出行,他的身体从肚脐眼到脚底,都是没有知觉的,而且大小便失禁,这给他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然而,高先生的大哥要搞投资,从他这拿走了全部工伤赔偿款。
大哥承诺,这些钱不白借,还会给高先生利息。
高先生和媳妇出于亲情考虑,就将钱借给了大哥,这期间,大哥陆陆续续还还了他12万。
而后几个月,大哥又从高先生这里拿走了10万元。
之后,就在没了动静。
高先生算了一下,大哥还欠自己23万没还。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到了2025年3月份,高先生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他需要这笔钱看病,可是,大哥那边却迟迟不还钱。
高先生的媳妇急的直哭,全家都指着这点钱呢,上面还有两个老人,高先生也没有劳动能力,就靠这点钱维持生活,可钱都被大哥拿走了。
高先生的媳妇哭着说:都是亲兄弟,你不能坑他啊!当初说的可好,说借他钱,还有利息,结果,别说利息了,本都不给,这不是坑人呢么!
看着媳妇着急,高先生心里更不是滋味儿,自己需要钱看病,可是,钱又要不回来,不知道该怎么办?
高先生媳妇哭着说,这日子过不下去了,没法过了!
高先生拿出大哥当初打的欠条,欠条上写着:借款20万,将在2036年还清,每年还2万元。
高先生找到了大嫂,想让他们还钱。
不料,大嫂也是双手一摊,表示为难,因为你大哥现在也不管我,家里房贷都是我还,小孩上学也是我管。
别说是高先生在找他大哥了,大嫂说,我还想找他呢。
看到大嫂这么说,高先生一时也没啥办法,谁借的钱还是得找谁要,他只能再联系大哥,让他快点还钱。
然而,大哥一番话,直接让高先生再次陷入绝望。
大哥说,说了年年还,月月还,现在打着工,肯定会把钱还给高先生,反正还他就是了。但是,现在没那么多钱还。
高先生有些生气,他问责备大哥,当初我借你钱是分开借的吗?
大哥也很无奈的表示,我现在不是没那个实力了么。
高先生一下子怒了,冲大哥发泄着心中的不满:我不管你这那,你把我的钱都拿走,你叫我咋生活啊?当初你借钱时可说,谁的都不还,先把我的还了。
大哥也理解弟弟的心情,当初他搞工程,后来工程让人坑了,找不到人了,因此,他在外面欠了一百来万了。
不过,他表示现在在打工一天180块钱,一个月还弟弟几千,毕竟,现在实力就这样了。
高先生心情跌到谷底,埋怨道,你这样,到我死了,你也还不完!
大哥说他攒了1000块钱了,再攒点,到了2000元,就给弟弟打过去,争取每月还给弟弟2000元。
对此,高先生也是无可奈何,只希望大哥能说到做到,毕竟是亲兄弟。
有时候,现实总是这么残酷,借给亲戚大额金钱,结局通常是,钱没了,亲戚也做不成了。
经历过的人都懂,千万别借钱,借出去都是仇。
所以,不管是谁张嘴借钱,你要想清楚,借出去就抱着不要的准备,如果还想要,那就别借。
可惜的是,高先生身体情况特殊,需要这笔钱治病,维持生活,大哥却借走这么多钱,确实应该早点还。
有朋友说,我姑两个儿子结婚,我姑问我借6万,他孙子都上小学了,也没给我还钱,而且她家还是拆迁户。他儿子买房买车,就不提给我还钱,两个表弟从结婚从来没给我家拜年,我姑姑没话语权,这事一直拖到8年才解决。后来我不和我姑联系了。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借出去的钱,跪的才能要回来。
那么,高先生与大哥之间的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日期,该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此事中,大哥给高先生打了欠条,借款金额20万,并约定在2036年还清,每年还2万,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因此,大哥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并且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拒绝还款。
如果,大哥未按约定还款,高先生可以要求大哥支付逾期利息。
若大哥拒绝还钱,高先生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大哥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如果,判决后,大哥还是拒绝还款,高先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变卖大哥的财产等方式来偿还债务。
但是,这通常都是最后一步,一般亲人之间不会闹到最后这一步的,如果,高先生的生活真的维持不住,是可以走法律程序的。
你说行就行
有时候就是没钱,有啥办法。
四哥
这个大哥可是真不要脸
陈天欢
碰到老赖都难办,碰到亲戚老赖更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