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从天上来?4月3日,海南万宁,男子酒后参加聚会,之中醉驾无牌摩托回家,却被发现坠塘身亡,对此,家属将鱼塘承包者和聚会组织者告上法庭,索赔122.96万元。法院:鱼塘承包者赔偿9.97万元,聚会组织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5岁的周某在家喝得醉醺醺后,又跑去朋友家接着喝茶,散场时偏要骑无牌摩托回家,结果栽进路边鱼塘丢了性命。 法院判决书里藏着三个“没想到”:虽然周某醉驾作死,但鱼塘紧挨村道没装护栏和警示牌,判赔9.97万;聚会组织者平安无事,因为人家从头到尾没灌酒还陪着喝茶,完美脱身;周某是在自家喝大才出门的,在朋友家也只喝了茶,在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 这判决书简直像现实版“人在囧途”。鱼塘主人估计懵圈: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谁能想到大半夜会有醉汉精准投塘?但法律却不留情面——村道边的开放水域,必须有围栏和警示牌。没有防护措施和风险提示,就属于未履行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大量却纷纷替承包者叫屈“醉驾作死凭啥让别人擦屁股”。法院这10%的赔偿比例,既敲打公共区域管理者别当甩手掌柜,也警告酒蒙子们:法律或许会为你的任性打折,但不会买单!
江苏,一名男子穿着在工地干活的衣服,去路边摊吃宵夜,他就要了2盘凉菜,喝5元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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