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衍圣公”孔德成在结婚后,逐渐开始着手接管府中事务。他觉得府里的事情杂乱无章,于是下了很大的力气整顿。其中一项是颁布了章程,可以看成“孔府员工守则”,主要有下面几条:
1 考勤制度:
没错,以前是没考勤的,爱来不来,想走就走....
孔德成规定了上下班时间,上午7--12点,下午2--5点,各处建立签到,必须打卡,有事不来的要请假。如果不来又不请假算旷工,三次就开除。
更神奇的是,他还设立了全勤奖,是麦子两斗,应该是全年或者一个季度,不会是每个月吧?
2 员工证:
以前有很多社会人在外冒充孔府的人招摇撞骗,也有混入孔府的闲杂人等。孔德成设计了员工证,长方形,白布印黑字,并编有号码,每个人都要佩戴胸前。为了防伪,还会定期更换新样式~
感觉像员工通行二维码更新...
3 明确孔府员役纪律及各处职责,比如太平缸内必须水满,随时铲除杂草,临时来客所领物品要登记,用后归还,保护古玩字画,走路要有规矩,各处人员非有传谕不得任意走动...难以想象以前全凭自觉...
4 取消“斗尖粮”,改为赏钱。
过去交租的时候,盛粮食的是一个“斗”,斗中粮食必须冒尖,然后过斗的这尖头部分,叫斗尖,属于管事的合法收入,或者说至少灰色收入。孔府允许这部分灰色收入存在,也是因为这能鼓励管庄尽快地收齐租粮。一般一个庄子管理人员有5-10人,所有的“斗尖粮”是管事的平分。
比如孔府南池庄有九个人管理,五月至六月收麦租,每人分二次,共分麦季“斗尖粮”八斗,也就是八十升,大概一人九升。到了秋季每个人分的不一样,从三斗到九斗不一致,可能是和各自负责地块的收成有关。
但是总而言之,“斗尖粮”属于一种陋规,没有一定的数量,如果管事的良心坏,完全可能造成“斗外多于斗内”,也就是给管事的陋规多于正经的地租的现象。
但是取消了“斗尖粮”,还有“地皮粮”,也就是佃户交租倒斗时撒到地下的粮食。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七月,马草坡户十人联名往圣公府状告催租的“小甲”多收地皮粮,报称向来交租一斗,加给小甲“地皮粮”一升~
除了这两种,还有“合子粮”,亦称“验升粮”。佃户交租时,先从佃户布袋里,用小木升子盛出一升样品由管事检验,这部分粮食就是“合子粮”,也归催租的“小甲”所有....
年轻的衍圣公无法取消所有的陋规,只能从不太差钱的管事处下手,把他们的灰色收入规范化合法化制度化,至于催租的“小甲”,不让人家捞钱谁给你干活?
虽然这些陋规听着很血压高,但是先试试,即便加上了“斗尖粮”、“地皮粮”和“合子粮”,孔府的地租依然比其他地主轻一些,所以能种上孔府的地,在当时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了....
农民真苦啊...
用户88xxx67
与民无德
东东
世修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