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男子在饭店大吃大喝后,用名表抵押 1300 元餐费便消失,服务员催账无果找记者。记者介入后,男子承诺最晚星期天给现金。这背后究竟藏着什么隐情?最终服务员能否顺利拿到钱呢? 据小莉帮忙报道,一位身着得体衣装的男子迈着大步走进了饭店。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自信和随意,径直选了一个包间坐了下来。 服务员赶忙热情地迎了上去,脸上挂着职业性的微笑,递上了菜单。男子接过菜单,看也不看价格,手指在菜单上随意地划拉着,专挑那些特色菜点。不一会,鸡汤炖黄盖甲鱼、清炒春笋等一道道佳肴被端上了桌,摆满了整个桌子。 男子看着这一桌美食,嘴角微微上扬,眼神中满是期待。他拿起筷子,大快朵颐起来,吃得那叫一个畅快。每一口美食都仿佛在满足着他的味蕾,让他陶醉其中。酒足饭饱之后,他抹了抹嘴,满意地打了个饱嗝,然后大声喊道:服务员,结账! 服务员拿着账单匆匆赶来,笑着说道:先生,您一共消费了 1300 元。 男子一听,脸色微微一变,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随后故作镇定地说:我今天出门太急了,没带钱。 说完,他解下了手腕上那块看似价值不菲的 Gucci 名表,递给服务员,说道:“我把这块表押在这儿,明天我一定来结账。 服务员看着这块表,心里有些犹豫。她不知道这块表是真是假,但看着男子那诚恳的眼神,又想着谁还没个难处呢,便点了点头,同意了。男子拿着包,匆匆离开了饭店,留下服务员和那块表在原地。 然而,此后一个多月,男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过。服务员心里越来越慌,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多次给男子发消息,催他来结账,可男子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 服务员看着那一桌桌的账单,心里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这 1300 元钱对她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她每天省吃俭用,就盼着能多赚点钱,可现在这笔钱却迟迟收不回来。无奈之下,她只好找到了记者,希望记者能帮她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听了服务员的话,决定帮她一把。他通过多方打听,终于联系上了那位男子。男子在电话里解释说,最近确实太忙了,一直没顾得上结账。他承诺,最晚星期天一定给服务员送现金过去。 服务员听了记者的话,心里稍微松了一口气。她盼着男子这次能信守承诺,毕竟这 1300 元钱对她来说太重要了。她每天都在担心着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晚上也睡不好觉。 接下来的几天,服务员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的。她时不时地看看手机,生怕错过男子的消息。而男子那边,却像没事人一样,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她。 终于,到了星期天。服务员一大早就来到了饭店,眼睛紧紧地盯着门口,生怕错过男子的身影。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男子的身影却始终没有出现。服务员的心越来越凉,她觉得自己又被男子给骗了。 就在服务员感到绝望的时候,下午的时候,男子终于出现了。他手里拿着一个信封,匆匆忙忙地走进了饭店。服务员看到男子,心里又惊又喜。她赶紧迎了上去,说:你可算来了,我都等你好久了。 男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实在对不起,最近事情太多了,一直没抽出时间来。这是 1300 元钱,你数数。 服务员接过信封,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是一沓崭新的钞票。她数了数,正好 1300 元。 服务员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她感激地看着男子,说:谢谢你,你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又骗我呢。 男子摆了摆手,说: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以后我一定不会再这样了。 从法律层面分析,男子在饭店消费的行为构成了事实上的餐饮服务合同关系。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后,负有支付相应对价的义务。 男子消费1300元餐费,理应履行付款义务。然而,他以“忘带钱”为由用名表抵押餐费,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一种担保行为。 关于名表的抵押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名表确为男子所有且价值与餐费相当,其抵押行为在双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若名表系伪造或价值远低于餐费,则可能涉及欺诈。 依据《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若存在欺诈情形,饭店有权撤销该抵押行为,并追究男子相应责任。 男子失联一个多月未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依据《民法典》合同编违约责任相关规定,饭店有权要求男子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记者介入后,男子承诺还款时间却再次拖延,直至星期天下午才现身结清,虽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但其行为已对饭店的正常经营秩序和服务员的心理造成了一定影响。 从法律责任角度,若男子存在欺诈行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诈骗的行政处罚。 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诈骗罪的相关规定。但在此事件中,男子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故主要承担民事违约责任。 综合上述分析,男子用名表抵押餐费后失联再还款的行为,虽最终未造成严重法律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并可能涉及欺诈风险。
河南郑州,一男子在饭店大吃大喝后,用名表抵押1300元餐费便消失,服务员催账
金豆说娱哦
2025-04-23 13: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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