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师范学院原人事处处长胡启宙,对一位博士教师解除聘用合同以后,反过来却问这个教师索要违约金赔偿,创造了解聘倒赔的又一个人间奇迹。
关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南昌师范学院在教师聘用合同里面有明文规定,根本就没有提到,在南昌师范学院主动解除聘用合同的前提下,这位教师还必须对南昌师范学院进行违约金赔偿。
那么,胡启宙这种无法无天的行为,是否是其精神可能不正常的又一个铁证?
前面说过,胡启宙有一个疑似精神不正常的亲戚,长期一节课不上、也没有任何科研业绩,仅仅只是上班的时候关关实验室的水龙头和电灯开关等等,他这位亲戚不但每年考核合格,而且还评上了副教授。
根据网上搜索,部分精神病具有家族病史。
关于这位教师所谓的兼职兼薪师德失范行为,后续将陆续给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