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了一场重要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三家联合发文的《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规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将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通知内容显示,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企业将在接下来的3年内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具体扣减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而最高可上浮50%。这意味着目前全市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扣除政策执行的是每人每年9000元,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上浮标准。这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更好的创业就业环境和政策支持。
这一通知的发布将极大地激励和鼓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积极投身到创新创业的浪潮中。既是对这些军人辛勤付出的肯定,也是对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创造价值的支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激励和动力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对于提高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非常关键,并且有助于减少退役士兵面临的就业压力。
从长远来看,这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产生一系列积极影响。首先,它将进一步激发退役士兵的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城市和乡村经济的发展。其次,通过吸引更多的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化了人才配置和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此外,这些退役士兵将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验、技能和专业知识,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最重要的是,通过稳定就业和创业环境的营造,社会将实现退役士兵与军队的良性衔接和平稳过渡。
然而,我们也需要认识到税收优惠政策本身的局限性。尽管该政策对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来说是一种重要的支持和鼓励,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特别是在保障政策执行的公平和公正性方面,相关部门需要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确保政策没有被滥用或者误解。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培训和职业转换支持,提高他们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宣布了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这一政策将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造更好的创业就业环境,鼓励他们积极投身到创新创业的浪潮中。同时,这也是对退役士兵辛勤付出的肯定和支持,有助于实现退役士兵与军队的良性衔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