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汇算清缴范围
2023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23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申报时需要填报的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财务报表;
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