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无不言丨著录项目变更之批量更名

知策通 2024-09-09 14:09:58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7.1中规定,多件专利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变更,且变更的内容完全相同的,可以提交批量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为便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办理批量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小编梳理了批量更名手续中的常见问题,供办理相关专利事务时参考。

问:因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发生变更,请求批量更名的,如何提交变更请求文件?

答:办理批量更名手续的,应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离线客户端、纸件方式均无法办理批量更名手续。

问:以纸件方式提交的专利申请,也可以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办理批量更名吗?

答:是的。批量更名业务不区分申请方式,也不区分专利类型。即,无论是以电子申请方式还是纸件方式提交的专利申请案件,也无论是发明、实用新型还是外观设计,均可以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批量更名手续。

问:办理批量更名手续,对请求变更的专利申请数量有限制吗?

答:批量更名业务分为全量更名和号单更名。

“号单更名”仅对号单中的案件办理更名手续,需导入要变更的专利申请号,每批次最多导入100件,多于100件的,可同日分批多次导入。

“全量更名”无需导入专利申请号单,仅需注明一个案例申请号,若针对该案例申请号的审查结论为合格,经系统查找校验,对符合生效条件的案件全部予以变更。

问:办理批量更名,可以由谁来提出变更请求?

答:① 通过号单更名的,变更请求只能由案件的权限人提交。

② 通过全量更名的,若案件中记载有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的,请求更名的申请人可自行办理或委托任意一家代理机构办理。若案件中未记载证件号码的,变更请求仍需由案件权限人提交。

问:批量更名请求的提交人不是案件权限人的,变更合格后,所涉案件的权限人会随批量更名发生变化吗?

答:不会。变更请求的提交人仅限办理本次全量更名业务,不涉及变更案件权限人。

问:办理批量更名时,可同时请求批量变更联系人或代理机构吗?

答:办理批量更名的同时,不允许请求批量变更其他著录项目信息,如联系人、代理机构等。

问:若案件的专利申请人为多个,例如A和B共同申请,A和B均发生了更名,可同时进行批量更名吗?

答:每批次批量更名业务仅允许变更单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名称、证件号码和地址信息,不允许同时变更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名称、证件号码和地址信息。

问:专利申请人A更名了,针对申请人A与他人共同申请的专利案件,与申请人A单独申请的专利案件,可以同批次一起进行批量更名吗?

答:可以。办理批量更名的案件,其中含有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变更前名称一致的申请人即可,不要求案件中记载的申请人完全一致。

问:办理批量更名,必须要先进行证明文件备案吗?

答:针对案件中记载有证件号码的批量更名业务,变更前后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通过系统校验的,可不提交经备案的证明文件,否则需要提交。若校验未通过,系统会提示当事人填写证明文件备案编号。

来源 | 文章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 | 知策通

声明 | 整理、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0 阅读:0

知策通

简介:知策通致力于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智能生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