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增长,人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地区实施多年,为亿万农民减轻了医疗负担。但是,近年来新农合的保费标准却在快速上涨,一些经济较为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保费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了当地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这使得一些贫困农民难以承担高额的保费,被迫选择退保甚至不参保。这无疑增加了农村地区的医疗风险,不利于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初衷。因此,有必要对新农合的保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真正做到收入与保费的匹配,让广大农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一、云南省人大代表呼吁调整新农合保费标准
日前,云南省人大代表邓红英在省两会上提交了一份议案,呼吁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保费标准。她指出,从2014年到2024年的10年间,新农合的费标准从每年60元上涨到了380元,增幅高达5倍有余。然而,同期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并没有同步增长,导致不少贫困农户无法承担超高的保费。
二、高额保费导致新农合参保率持续下滑
为佐证保费过快增长对参保农民的不利影响,邓红英代表介绍了新农合最近几年参保情况的数据:2019年以来,新农合的参保人数已连续4年下降,尤其2022年的退保人数多达2517万人。可见,高保费的负担压力已经导致不少农户被迫放弃医疗保险。
以一般4口之家为例,两位老人和两个小孩每年的新农合保费总额就高达1520元;若加上老人的父母在内,这个6口之家的年保费更是达到了2280元之多。对于大多数靠种地维生的贫困农户来说,这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
三、高保费与医保报销难形成双重压力
除了保费过高的问题之外,邓红英代表在议案中还指出了另一个尴尬的事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常用药物配备不足,无法通过医保报销;一些普通病症也因医院等级的限制无法通过医保报销。这使得农民在医疗保障上获得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可想而知,高额的保费加之难以获得医保报销,已经对广大贫困农民形成了双重压力。在此情况下,不少农户为节省开支,只能选择性为年迈多病的老人和幼小的孩子购买医疗保险,把年轻力壮的成年人从保障范围中剔除出去。
类似的情况,笔者以前也亲身经历过。我的一个朋友家住农村,父母都是种地为生,独生女上大学的费用使这个四口之家负担沉重。为节省开支,父母两个选择不参加新农合,把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然而令人痛心的是,朋友的母亲在某年冬天意外摔断了腿,由于没有医保,这一大一小的医疗费用直接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
四、呼吁建立收入与保费挂钩机制
针对目前新农合保费标准与贫困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严重脱节的问题,邓红英代表在议案中呼吁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她建议可以学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做法,建立农村医保保费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也就是说,不同地区的农村医保保费可以根据该地区农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这种机制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目前高保费压倒低收入农户的尴尬境地。此外,为了提高农村医保的获得感,譬如扩大医保药品目录、取消部分医疗项目的医院等级限制等,也是有必要的。
有网友说,建立收入与保费挂钩的机制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保费过高的问题,这一点很赞同。但是收入数据的统计是否会增加地方政府的工作量?这可能需要进一步论证。
也有网友说,尽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理论上是可取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如何操作还有待讨论。毕竟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异大,仅凭人均收入水平很难全面反映一个地区的整体承受能力。还需要综合其它指标。
还有网友说,除了考虑到地区之间的差异,也需要考虑同一地区内部收入差距大的情况。像云南等山区省份,城市与农村的收入差距很大。如果仅以全省平均数据作为标准,城镇居民可能会承担不合理的高保费。这也需要引起重视。
综上所述,建立新农合保费与当地收入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应该说方向是正确的。这符合中央关于精准扶贫、普惠性保障的要求。当然,其中的具体操作方式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进一步推敲,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