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重大项目落地,能成为强制拆迁的理由吗?

碧海桑田一页书 2024-09-19 16:57:08

社会发展的目的,我们奋斗的目标,应该是让人的物质生活更加舒适,让人的精神生活更加丰富,让每一个辛勤劳动的人过得更好、得到尊重。

偏离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背离了人的天性,无论什么崇高的目标和伟大的规划,都注定要失败。

我们不能脱离了人的发展去谈经济发展,不能忽视了人的进步去谈国家的进步。

河南叶县,一群人民政府的领导干部,为了所谓“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而强拆大学生创业果园。几个凶神恶煞的干部,将大学生像一头牲口般拎出果园,还颐气指使地警告旁边的人不要拍摄。

如此作风,知道的是领导干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地方上的黑恶势力。

建设重点项目,是为了使当地的经济得到发展,使当地的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然而不顾果园业主的反对,强行拆迁,践踏大学生创业者的尊严,不正与此相悖吗?

有什么事是不能坐下来沟通商量的呢?是大学生不够通情达理,狮子大开口索要赔偿款?还是当地政府的赔偿不够弥补大学生的损失?亦或者是这几位领导干部一贯高高在上,并不曾将一个小小的大学生创业者放在眼内?

任何社会的良性发展,都不能脱离“人”与“仁”。

所谓“人”,就是这个社会中的成员能够依法争取和捍卫自己的利益,谋求更好的生活和人的发展。

所谓“仁”,就是不能抛开法制,以各种理由去侵害老百姓的利益,牺牲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去满足一小部分人的舒适。而是要让各个阶层的人都能在法治社会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权力既然来源于人民,便不能反过来成为对付人民的利器。重大项目的实施有法可依,难道果园拆迁就必须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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