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下属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140万,被罚了2000元

陌小尘桑 2024-01-04 08:36:03

有网友发了个图,中建二局下属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140万,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先来看下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

咸阳市秦都区碧桂园秦都府DK3二标段项目施工过程中,你下属分包单位陕西峰晟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贾智兵、刘全浩等53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贰仟陆佰圆整(¥:1402600.00)工资未支付,经我局责令先行清偿,逾期拒不履行我局下达的咸秦人社监令字[2023]第435号《责令改正指令书》的要求支付上述农民工工资。

处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处罚2000元是符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但不合乎民心,如此恶劣行为,就按照顶额处罚,估计都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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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小尘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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