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掌掴事件,很简单的一件事。
就是熊孩子踢椅背,前排的乘客被惹急了,回怼了几句,遭到熊孩子家长先动手,然后还了手。
警方认定互殴,坊间炸锅。此事发酵了好几天,法学专家罗翔突然站出来说,互殴认定不合法也不合理。罗翔这么一露脸,舆情迅速炸开了锅。然而,警方随即公开现场视频,实况似乎更像互殴,于是,让很多人原先支持罗翔的人不淡定了。
我曾经反对互殴认定。
罗翔出面后,我继续坚定反对互殴。
警方公开视频,我又一次全网搜索补充所见,最终依然坚定反对互殴认定。
根据网络关切,以及自己被批判的经历,我对整个视频的关键细节进行重新认真梳理,再次补充证明自己的观点,以供有兴趣的朋友继续探讨。
【1】
前排女士,被后排小孩踢椅背,她的第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小朋友,这样是不礼貌的,大人也不管一管。
这句话,是后续冲突的起因。咱得针对这个因,彻底搞明白是与非。
因为是小孩,前排女士才把话匣子引向监护人。“大人也不管一管”,这句话绝不是挑衅,而是提醒监护人该承担监护责任。
然而,后排孩子父母,不知好歹,马上怼了一句——你跟小孩子较什么劲?
如此一来二去,矛盾迅速升温。
我想说的是——
前排没人的时候,后排小孩的错误行为,就应该制止。后排父母不仅没有,而且纵容,一上来就缺失监护责任。
当前排有人落座并被滋扰后,小孩父母更应该第一时间纠正错误行为。可惜,依然没有承担监护责任。
当前排女士针对后排父母讲话时,后排父母刻意回避自身的监护责任,反而倒打一耙指责对方针对孩子是不对的。这是典型的避重就轻、强词夺理。
从事件的起因看,后排父母无礼在先、无视监护责任在先、纵容孩子犯错就是包庇自己的错误在先。
【2】
前因不是重点,动手才是关键。那就一段一段来琢磨。
双方吵起来之后,乘车长来了,站在过道中间。这时,前排女士脸朝前坐着,后排女士脸朝前站着。突然之间,后排女士反手扇了前排女士。要注意,这是当着乘车长的面!
乘车长,可以看做车厢最高行政长官,代表车厢最高公权。
当着她的面,直接动手,这是什么行为?这是无视公权的行为!这是逾越公权的行为!
后排女士敢于无视公权而做出侵害行为,那么,如果公权不在场,她有没有可能做出更加出格的事?我认为,这样的推理符合当时的情境,是合理而理性的。
在这种情况下,前排女士出于“防范对手进一步侵害”的目的,用左手回敬对手一巴掌,压制对手,是典型的正当防卫。我相信,关于第一巴掌,争议并不大。
【3】
第一巴掌打完了,要特别注意一个细节,乘车长是伸手阻挡双方的。现场视频显示,乘车长有隔离双方的意图。
这时,如果后排女士不动,维持态势不变,把矛盾交给乘车长,事态不至于进一步升级。
可惜,后排女士绕开了乘车长的手臂,为她自己腾挪出了空间。那么,进一步的侵害就有可能再次发生!这里才是本次冲突的关键一环。
设身处地想一想,一个敢于藐视公权的人,敢于无视监护责任的人,敢于包庇自身错误的人,敢于先动手的人,当她绕开了公权力的手,进一步施加侵害的主观故意,是有可能存在的。
前排女士再次出于“防范对手侵害”的目的,用右手第二次扇了对手一巴掌,我认为,依然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律要件。
判案,要从被害方的情绪逻辑上思考定性,这是一般规律。如果完全忽略细节,仅仅依据互扇巴掌定论互殴,未免过于草率而有违司法精神。
总之,本次事件,正对不正,清晰可辨。我坚定不移支持罗翔老师的现身说法。有不同意见的尽管来批评。
非常同意,列车长在场都不能保护女孩挨打,这是何其嚣张跋扈!
照某些洗白文的意思,我骂你一句,你只能回一句,我打你一下,你只能回一下,照这意思,那些判正当防卫的就不合理了,死者都没把你打死,你怎么能杀了对方呢?[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新的视频出来,第三方的没有剪辑的,高铁和警方太黑了
谁先惹事、动手的就该让个人、社会毒打!
前排姑娘第一巴掌的反击可能没打着,第二巴掌属于对违法行为的反击和惩戒,这样做没什么不对。至于有人说前排姑娘也不是善茬,我感觉那种看起来的桀骜只是对后排违法人员蔑视的表示。
严重支持你的分析和判论,对这种为人师表绝对不能轻饶。希望看到后续
深度剖析正当防卫在成都掌掴事件中的应用,看完你会惊呼小孩妈才是正当防卫,并深深同情她为什么不对第二次打人再次行使正当防卫。 从很多人以为的角度来看:杨某孩子踢座椅,前座王某温柔制止,杨某不仅不制止小孩,还对王某恶语相向,还打王某,王某奋起反击。请问:王某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但从争吵升级到打人的实际情况是:杨某表示愿意道歉但要求王某为吼孩子道歉,王某拒绝,杨某丈夫说王某不配做成都人,王某开启念叨辱骂对方SB的模式,杨某应激打人,王某回击。请问:王某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换个角度,假设,杨某丈夫先骂人,王某打他,杨某丈夫还手,请问:杨某丈夫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这是假设,测试你是就事论事还是只为支持王某。 再换个角度,王某连续多次辱骂杨某,杨某为制止王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法律规定的侵害包括辱骂和殴打),出手打王某的嘴阻止,请问:杨某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而这恰恰就是事实! 至于王某在双方没有进一步侵害的情况下,再次大回环甩手抽杨某的耳光,纯属蓄意殴打他人,这次杨某可以正大光明行使正当防卫,她虽然拿起了矿泉水瓶准备反击,但是她忍了。 那些支持正当防卫的人,你们在哪里?还在给王某站队叫好?
警方在玩文字游戏,你说怎么办???文字游戏玩好,他还有处罚权,你又能怎样???再闹抓你闹事,你又能怎样???
公正点,判防卫过当最合适!因为女孩还了第二巴掌。
假名报案是图什么?
看了后排。第三者视频。首先打人者在哪里喋喋不休,指责女孩妈妈没教育好女孩,一定要女孩向孩子道歉,我想冲进屏幕再扇它几个耳光。
杨女士确实道歉了,但是否是真情实意的道歉?在哪种情况下,说出来的语气,还有接下来的要求,让我也不会接受的,鬼才信你是诚心的。目的明确,只是为了让对方给自己孩子道歉而已。 拿孩子来做挡箭牌,可耻可恨之极。 另外做个大胆假设:用杨某道歉的这段话,包括语气,给她孩子道歉,我想她是断然不会接受的吧。
这文章说的太对了[点赞][点赞]
前因后果,分析细致,剖释清楚,小孩家长,平时强势习惯,以致于在公共空间放任,放任小孩,放任强势习惯,身为长辈,还是为人师表。本次事件,女子不仅挑战强势,也为失衡公信天平较准起到关键的作用,各打50大板的时代也许既将过去。
谁是谁非,换个角度,当事人是你,你会怎样?谁错在先就要担付起整个事件的责任。没有得到公平的判决只会使整个社会更多的人不守法。
这个才是事情的本来真相,再看看派出所掐头去尾的视频和公告!黑可以,但是不能睁眼瞎
掌掴事件本身很简单并不复杂。但是事件之后却怪异丛丛。民间常言:夜不成公事。可是民警的调解却从晚上10时开始,一直到凌晨五点,在深夜用整整7个小时!(那个民警有那么负责任?不用等到次日正常工作时间来进行调解,而且在深夜连续用7个小时。有疲劳战的嫌疑!!!)后续的行政复议中,强调还击过程中,还击两次,却淡化事件的前因以及,其它细节从而认定为互殴。
支持东北大哥,支持正当防卫!可惜东北大哥发话了,以后不会管这些事了。唉,以后遇事还有多少人能站出来?这个要倒退多少年?
抗战8年,你就只能8年,多一天就是互殴
更重要的你没说,警方为何用经过大量剪辑的视频作为证据?把不利那对夫妻的片段剪掉,只留下女孩被激怒后的视频,这么做是何居心?剪辑视频不能作为证据这个是有规定的,警方是否知法犯法涉嫌伪证?这个才要严查
说得对!
一句话,法律必须阻止、惩罚一切敢于挑衅社会公德、法律法规的行为,孩子父母不教育孩子在先,继而违法骂人、打人,必须受到法律法规的制约、惩罚
作者分析得很好,[点赞]
抛开本质不谈,我们只谈现象,互殴就是黑幕。抛开道德素养不谈,我们只谈法律,这就是正当防卫。抛开小孩不谈,小孩还完好,那就是说没抛到位,不然怎么招也得缺斤少两吧,再不济也知道对与错
没有公布的一个细节就是那个女子对小孩子说了什么?态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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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第二巴掌明显是泄愤的嘛,情感上可以理解,但法律不支持啊,没有第二巴掌王某还能号他俩得到赔偿,现在只能是互殴了
去调解的那女人说话语气简直就像没吃饭一样,说那么几句一点用处都没有,还是强势干预才有效
又有说法是高铁视频剪辑,希望同车厢的视频拍摄者勇敢地把完整视频发出来,还原真相!给出正义和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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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当时的道歉应叫要胁更贴切。大声嚷嚷向别人道歉,其中有什么诚意?无诚意道歉,别人凭什么一定要接受?你家小孩在你眼中是宝儿,人家女孩在家也是宝儿,凭什么要让着你家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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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对!!!!!!!
造谣是犯罪行为,必须严惩!
震惊的是官方居然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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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王某的都拉出来,带上你们的家人和孩子,上高铁再演一遍!
让子弹飞一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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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赞同文中的分析,
本质: 孩子混蛋!父母自控!父母武力……
风向成功地被带偏
分析问题透彻!对的,先打人的女婆是一个无教养无法无天之鬼,该严查严办!最好判几年。现在的社会女的比男的狠,这个坏现象要终止了!
支持罗翔老师
希望国家安排全民的正当防卫培训,以便我们准确的掌握防卫尺度!!!继而维护施暴者的权益及人身安全。
寻衅滋事罪,没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