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条新闻陡然上了头条热榜,新闻的发生地不是一二线大城市而是甘肃的一个县级市临夏,新闻的内容就是一个业主在买房抽奖过程中享受了泼天的富贵,抽中了一辆迈巴赫S480。
初看这条新闻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作为法律人我知道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而一辆迈巴赫售价近150万元,很明显奖励迈巴赫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但是细看这条新闻后我发现了背后的玄机,原来不是奖励迈巴赫的所有权而是奖励给中奖业主10年的使用权。同时,二等奖为奥迪A6L的10年使用权。新闻视频显示,有奖销售的楼盘为道合·未名府,开发企业为临夏道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乎我的预料,我本以为临夏道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经过查询方知这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其出资方为临夏道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出资方为临夏市财政局。
接下来我简述一下为什么临夏道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抽奖奖励迈巴赫10年使用权的方式售房既是一个噱头也涉嫌违法。
首先,为什么说这是一个噱头呢?既然是奖励就不要加重中奖者的负担,奖励10年的迈巴赫使用权,这10年间中奖者的资产并没有因此而增加,却要负担巨额的保险费、油费、保养费等费用,仅首年的保险费就达6万元。如果中奖者是高收入者尚能负担,如果是每月收入四五千块钱的工薪层,实在是等于给僧人送洗发露。或许有人会说,中奖者可以不自己用而用来经营婚礼车队业务赚钱嘛。且不论临夏的婚礼市场容量有多大,由于迈巴赫的所有权在国有企业名下,将国有资产用于婚礼经营给个人牟利实属于违规违法。
其次,奖励10年的迈巴赫的使用权涉嫌突破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即大大超过了5万元的红线。因为一辆迈巴赫每天的租赁费在千元以上,一年就是36多万元。这是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
其三,由于临夏道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国有企业车辆购置规定,其购入迈巴赫、奥迪A6L等车辆的行为涉嫌违反公车购买和配置规定。
综上所述,甘肃临夏道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抽奖奖励迈巴赫10年使用权的方式售房既是一个华而不实的商业噱头,还涉嫌违反国有企业财务制度和国有资产流失。
建议当地包括监察和市场监督管理在内的有关部门对此事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