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股生态尚未改善之前,广大的小散最好还是不要参与了
几十年如一日的3000点我们是耗不起的
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相对中小投资者存在明显的技术、信息和速度优势
同时一些时点也存在策略趋同、交易共振等问题,也加大了市场波动
时代的一粒沙,对我们来讲就是无法承受的痛
虽然文件名称是实施细则,但是感觉有些地方还能进一步细化,而正式实施后对量化的约束力、对市场的影响还有待观察,还有很多不确定性
上交所的量化新规共八章四十五条,深交所的共八章四十四条。相差之处主要是上交所量化新规的附则多了一条做市交易(针对科创板)的规定。北交所共七章三十八条,主要是没有港股通相关规定。
三个交易所的量化新规核心内容基本一致
目前市场比较关注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异常交易行为
交易所将对四类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
需要注意的是,这四类异常交易行为的具体标准没有在新规里明确,所以,是交易所已经制定标准但是不准备公开,还是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标准,这个不得而知。
2、高频交易监管
高频交易定义: 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单个账户单日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交易所可以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收费,根据申报、撤单的笔数和频率等指标设置收费标准,加收流量费和撤单费等费用。
300笔和20000笔的阈值应该是交易所根据历史数据确定的,在普通投资者看来,每秒撤单300笔,单日撤单20000笔定得比较宽松。对于一些打板量化,涨停时排299笔就能规避掉每秒申报撤单笔数的监控要求,因为很少两只股票同一秒涨停;进而一天能排/撤20000÷299=66只股票,一般每天涨停公司差不多也就这么些。
漏洞不是堵的,关键在疏
重点监管,新规里基本都是要求会员单位怎么怎么做。
差异化收费仅仅是“可以”,说明收费能不能落地现在说不准,即使能落地,也得需要一段时间,现在可能具体费率都没定好。
3、交易所拥有的监管措施
程序化交易导致证券交易出现重大异常波动的,交易所可以采取限制交易、强制停牌等处置措施;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交易所可以按照业务规则采取临时停市等处置措施并公告。申报、撤单的笔数、频率达到一定标准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使用交易所增强行情信息服务的,交易所行情信息服务机构可以提高行情信息使用费。交易所可以根据自律管理需要,对涉及程序化交易的相关主体遵守本细则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非现场检查。交易所可以对程序化交易投资者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违规的,本所将依法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交易所相较于证监会而言,可以使用的有震慑力的措施较少。限制交易、现场检查比较重要;提高行情信息使用费关键看提高的幅度,是否足以影响量化公司的收益。
万事开头难,希望交易所和监管部门能够广泛吸取民意,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推动A股市场营造健康的生态环境。
不过在A股生态环境尚未改善前,广大的像我这样的小散最好还是不要参与了
几十年如一日的3000点我们真的是耗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