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观察君
“中美科技条约”到期!美国释放合作信号,我们该答应吗?
在1979年,中美正式签署了《中美科技合作协定》,这份中美科技合作协定,涵盖了农业、能源、航空、医疗、环境、地球科学与工程等多个领域开展合作的框架性协定。
从性质上来看,这份条约属于互惠协议,对中国来说,条约的存在可以让中国能够学习借鉴美国的先进技术以及经验,从而推动中国科技的发展。而对美国来说,条约的存在可以让美国将先进技术应用到中国市场,开拓美国的科技发展空间,同时给美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就当年的情况来看,中美两国在当时签署的这份条约,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值得一提的是,这份条约的有效期是在2023年8月27日,而去年到期后美国决定不全面续签条约,而是倾向于将这项有44年历史的协定短期延长6个月。而在今年2月27日,这份中美科技条约再次到期,所以在最近一段时间,有关是否继续续签的话题,再一次引起全球热议。
比较值得关注的是,在协约到期后,美国似乎比中国更希望条约能够继续签订。据美国之音7日报道,美国国务院当天表示,美国与中国已经同意将该协定再延长6个月!但诡异的是,该消息仅仅是美国单方面传出,中国并没有发布正式消息。
也就是说,目前仅仅是美国释放了合作信号,中国的态度并不明确。那么,为什么这次国家的态度会如此不明确呢?我们又是否该同意继续合作呢?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外界普遍认为,这次国家之所以不表态,更多的还是因为美国的一些做法,比如过去几年,美国不断进行科技封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并没有严格遵守该协议的规定。
其次,现在我国的科技发展也很迅速,对美国技术的依赖降低,如果继续签署科技条约,那受益最大的其实是美国,美国可以继续在中国试验自己的最新科技以及获取市场利益。
所以,从美国进行自我技术封锁以及中国科技已经发展起来的角度来说,过去的中美科技条约,对我国来说已经不具备太大的价值。
而这也就能解释,在美国释放合作信号后,我国发言人毛宁会表示:双方正在就续签问题保持着沟通!这个回应说白了,就是在说,目前的合作条约我们并不满意,还要继续沟通,如果美国想继续合作,那就应该拿出足够的诚意。
从客观角度来说,过去的中美科技条约,在美国主动进行科技封锁的情况下,确实失去了吸引力,现在美国释放合作诚意,说白了就是既要中国市场,但又不允许中国获取美国最新的科技技术,而对我国来说,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续签,显然是不划算的。
说白了,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我们,已经可以平视任何国家,面对美国既要市场又不愿意贡献技术的做法,我们已经有充足的底气拒绝,说白了,想合作,就得拿出诚意,解除封锁,否则一切免谈!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