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7年回避结婚,男子分手后向女友索还105万被驳回

社会猎奇号 2024-08-12 21:26:34

广东,情侣恋爱7年,且同居生活。女子30岁时,向男子提出结婚事宜,不料,男子指责逼得太紧,提出分手,并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转给她的105万。最后,法院这样判。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信息来源:光明网——《恋爱7年回避结婚,男子分手后向女友索还105万被驳回》2024-7-17) 人有多少个7年?丽丽跟黄某在一起了足足有7年时间,本以为两人会修成正果,不料最后的却是对方送来的一纸传票。 初遇黄某时,丽丽才刚踏入社会,对于爱情还是充满着期待,向往着与心爱之人白头偕老,期间两人不是没有吵过架,但最后都还是重归于好。 丽丽在这段感情里,一直充满着对未来的不确定性,黄某给她的安全感不够,让她一直都是患得患失,吵架基本都是她在退让,感觉自己得不到尊重。

当初的热恋在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点消散,虽然对黄某感到不满过,但丽丽认为,毕竟两人都携手走了这么久,在她心里也还是喜欢着对方,因此哪怕对方不如以前迁就她,但自己还是忍了下来。 在这期间,两人尽管因为争吵差点闹分手,但最终都还是重归于好,继续度日,拌嘴的事情经常有,但浪漫、甜蜜的事情也不少。 在这七年间,丽丽认为两人已经在一起这么久了,应该也是时候能去家长了,她当初跟黄某确定关系后,没过多久就跟家里人宣布了这件事。 家人为她感到开心的同时,也随着时间的流逝,开始期待两人能有下一步的发展,一直在跟丽丽旁敲侧击,询问什么时候能带男友上门过来见一面。 丽丽有这个意思,可每次跟男友提及这件事时,黄某却推三阻四,不是说时间还早,就是说有事去不了,就这样一直等啊等啊,丽丽即将迈入三十岁的门槛。 对于丽丽而言,她将自己最美好的年华都给了黄某,自己想要一个结果也很正常,毕竟她不想一直处于交往的状态,也趁现在状态还好,能早点生孩子,不然高龄产妇是有一定的风险存在。

当她跟黄某提出自己想结婚的意愿时,没想到对方又是含糊不清,始终无法给个确切的回复,黄某认为,他们现在还年轻,没必要这么早就踏入“婚姻的坟墓”。 恋爱与结婚是两回事,选择后者的话,身上所要背负的担子就会越来越沉重,他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因此对于丽丽提及的想法,他是有所抗拒的。 两人在这一问题上一直没有达成共识,也没有进行深度的沟通,表示自己的需求,可想而知,当两个不同观点的人一直在面对这一问题时,却又得不到解决,那最终只要一个导火索,就能这堆积的矛盾引爆。 又一次试探黄某结婚意愿时,不出意料,他爆发了,觉得丽丽一直问问问,不停地逼他,让他选一条不愿触碰的道路。 可丽丽也很委屈啊,她又不是不婚主义,谈恋爱的最终肯定都是奔着结婚走去,如果真的不想结婚的话,那当初为什么不说,为什么要和她在一起,浪费了自己七年的时间。 倍感委屈的丽丽,无法在这段恋情看到结果,于是哪怕再舍不得、伤心,也还是提出了分手,毕竟他们想要的都不一样,自己不可能再继续耽误下去。

对于分手,黄某没有意见,可他无法释怀自己曾在丽丽身上花费了将近一百多万的开销,当初也以为两人在一起这么久了,最后肯定也是奔着结婚去,可现在分开,他要回这笔钱也是应该的,于是他将丽丽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给予给她的费用。 对此,丽丽当然也不乐意,本来她还在为这段恋情的失败而感到难过,但现在却是庆幸,婚前跟这样的人分手,不然真的结婚了,势必也会闹得很难看。 在庭上丽丽辩驳,这些钱的支付都是黄某自愿的,并不是她架在对方脖子上要来的,怎么能因为两人的分手就将钱给要回去呢?再说了又不是只有他才有赠与,真要算起来,两人都是差不多的; 另外,虽然黄某说是以结婚为前提,但她每次提及这个话题,都是他避而不谈,不肯正名回应,根本就没有想要结婚的意思。 根据调查资料,法院认为黄某赠与款项的意愿都是在恋爱期间的赠与,并非是以结婚条件的赠与,所说与事实不符,因此最后驳回了黄某的诉求。 该案例也告诉我们,恋爱期间无论是否有要进一步发展,双方都应该提前进行协商,看意愿是否统一,否则在错的对象身上浪费时间和精力,得不偿失,对此,你们认为呢? (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0 阅读:7

社会猎奇号

简介:每日更新世界猎奇,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