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周先生花628万买了套别 墅,正当准备装修入住,却发现 房门前搭了个帐篷,里面住着原房主的父母,他们要求周先生花100万买走这块绿地,否则休想装修!周先生无奈:明明是公共绿地,凭什么要我多花100万?周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套法拍的别 墅,虽然价格不便宜,但是地理位置和环境都十分合自己的意,于是毫不犹豫花了全款628万拍下房子。正当他开心地准备装修后入住,却发现连别 墅的大门都进不去。原来,周先生刚要装修就遭到了原房主父母的百般阻挠。周先生一脸茫然,自己从法 院那里拍来的房子,而且也是按正常手续买的,二老为何还要阻止他进行装修。
这时,二老道出了事情的缘由,当初大爷自建这套房子的时候,直接把房子写上儿子的名字,可是他们没想到儿子做生意失败后,欠了很多外债。而且现在也找不到儿子的去处。老人家没地方居住,他们想着周先生既然把房子拍了,那么就想趁机让他把门口的一片绿地也买了,要求卖100万,好让他们二老有钱养老。 周先生也是很同情老人家,可是他已按正规手续拍下了房子,钱也交了,大爷不该如此阻挠,就多次好言相劝,可是没有结果。周先生表示,如果大爷再次阻止他们进入房门装修,他只能报案了。但没想到,大爷却理直气壮地说:你买的只是房子,并不包括门口的面积,而门口绿化带是我一手盖出来的,当然是属于我的了,如果你想从我的绿地面前经过,那就要买下我的绿地,至少100万。
周先生也想好好坐下来跟二位老人好好沟通,希望二老能认清事实,不再阻挡他装修的事,可大爷却认为周先生有意要买下绿化地的话,他们可以降低要求,只要50万,他们立即搬出这里。周先生房子已经花了628万,再花个50万买绿化地,他哪可能当冤大头。后来,经过了解,社区工作人员确认这块绿地面积并不是大爷私人的,而是属于公共绿化带,更不允许有人买卖。周先生认为老人家就是想讹他钱,他越想越气,于是又报了案。民警也好言相劝,两个老人家不仅不听也不肯搬走,民 警只好强行拆掉帐篷,谁知道老人家撒起泼来,地上打滚,民 警和工作人员也怕老人家有个三长两短,也就任由他们了,收起帐篷就走了。周先生心里总算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好好装修房子了。可没想到的是,几天后,老人家竟然直接撬开了周先生别 墅院子的门锁,直接将帐篷移到了院子里。对此,老人家辩解道,你买的是房子,不包括院子,我们现在住在院子里就跟你没关系了。如果你要买下院子,只要给我们30万,我们就保证再也不来打扰你。周先生真是欲哭无泪啊,好不容易买下个房子,没想到却一波三折。那么这件事中,老人家的行为,从法律角度上来看,会构成什么性质?
1.老人家强行在别 墅门口搭帐篷阻止周先生入住房子,此行为已严重影响周先生的正常生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周先生是按照合法程序拍下的房子,他完全有权利入住房子,但因为老人家的行为已严重影响他的生活,因此可以依法对老人家进行处罚,但因老人家的年龄大于70周岁,可免于行政拘留,只给予罚款。2.老人家强行要求周先生以100万,50万甚至30万买下绿地的行为,严格上来说已涉嫌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事件中,老人家出口要挟周先生买下绿地,否则休想装修,但周徐先生并没有损失财物,老人家的行为仍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3.老人家私自撬开院子大门,将帐篷搭到院子里,而这种行为是没有得到周先生的同意,该行为已涉嫌违法,也涉嫌侵入他人住宅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拘留和罚款!根据《刑法》第 245条的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事件中,老人家的行为已经违背了房主的意愿,强行入住院子,这种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对此,他们或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 徒刑。我认为,老人家本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一心只想为自己的儿子的错误找个减少损失的途径,殊不知,这种行为已涉嫌违法。不过我们也为周先生的善良所折服,自始至终并没有把老人家告上法 院,毕竟老人家也是个可怜的人,摊上这样的儿子真是家门不幸啊! 对于这件事中老人家的行为,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