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8岁小儿迎娶26岁娇妻,点破封建女子的荒唐地位

丝雨润春 2021-10-20 11:58:38

文丨花欲燃吖

清代乾隆年间河南,26岁的女子翠兰因为家贫拿不出陪嫁,熬成了老姑娘也无人娶,迫不得已嫁给了同村的唐家8岁小儿,谁知新婚夜后,夫妇二人日上三竿还不起,公婆前去查看,发现小儿瑟瑟发抖。

当时河南省有一个恶习便是七八岁的小孩迎娶20多岁的媳妇,一是方便照顾孩子,二是方便侍奉公婆,充当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洗洗涮涮缝缝补补,白天下地晚上上灶,没几年青春大好的姑娘就会熬成黄脸婆。

等到小丈夫长大成人,媳妇已经没眼看,如果婆家有些闲钱就会给丈夫纳妾,到时候只有新人笑无人问旧人哭,守着偌大的家过成活寡妇,这是一件很凄惨的事,除了干活什么床笫之欢都未有,于是清代《嫁女词》里就讲道:“富家嫁女易,罗列紫鸳鸯。贫家嫁女难,牵犬出东厢。”

这首词的大概意思就是有钱人家嫁女儿,十里红妆场面盛大,陪嫁也是风风光光,穷人家嫁姑娘什么也拿不出来罢了,还得把自己家的破狗牵走,很是寒酸。更有甚至,干脆将姑娘作为置换金银细软的条件,所谓嫁不如说是卖。妇女没有当家做主的权利,只能任由命运被人摆布。

在当时就有这么一户人家贫困落魄,连陪嫁的狗都没有,于是家中女儿翠兰到了26岁还嫁不出去。翠兰家上有兄下有弟,还指望用她的彩礼给哥哥娶媳妇,没办法,父母商量之下就把她嫁给了同村的唐家。

唐家允诺不要陪嫁还给丰厚的彩礼,老夫妇自然喜笑颜开,苦了翠兰哭哭啼啼上了花轿一路抬到唐家,和那8岁的小儿拜堂成亲入洞房。

新婚夜,唐家亲戚都来祝贺,等待新人出来敬酒,谁知一夜不见人影,次日日上三竿还不出门。唐家公婆二人心生疑惑就去了屋内查看,见房门紧闭,悄悄捅破窗户纸,竟看到自己儿子被捆在墙角穿着单衣瑟瑟发抖。

老两口冲进去问儿子怎么回事。小儿哭啼回答:“昨天夜深人静,有一个彪形大汉从床下出来,把我绑在这里,他却搂着新媳妇睡觉。”老两口心急问他:“为什么不喊人来?”小儿心有余悸说:“我要喊,他们说就杀了我。”

小儿话音刚落,只见床帐里出来男女二人,那男子就是儿子口中所说的彪形大汉,他从袖子当中掏出一把刀指着惊恐中的孩子说道:“我和你们家的新媳妇早就相好,原是青梅竹马却被你们拆散,你们要是识相,就容许我和新媳妇重温旧闻,尽欢而别,否则我就对你们儿子开膛破肚。”

唐家上下惊慌失措,彪形大汉在新房中要吃要喝,对唐家人一言不合就要动刀,饭食若不丰盛也要发作,丫鬟奴仆都进不去屋,只能将饭菜放到窗口然后让唐家小儿出来拿,在他腰间绑着绳子在拽回去,不知道屋内到底什么情形。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没多久街坊四邻便知道了唐家的事,前村后镇都来围观,除了看热闹什么忙也帮不上,三天后,闹到了当地的县太爷那,被官府知晓不想参与也得参与,于是知县来到唐家,问新媳妇可有父母。

唐家说翠兰父母尚在,便命人将那老两口带过来。父母高呼:“翠兰,别干傻事,快出来。”翠兰不应答。

知县命人责打父母,让翠兰自己主动投案,翠兰父亲反反复复挨了200板子,翠兰母亲也被打了100个嘴巴,二人拼命呼喊女儿,被打的鲜血淋漓,翠兰连头都不露面,知县没有办法,只要命人将这新房团团围住从长计议。

回到府衙,知县想起幼时曾读过的一本史书,上面记载的“少康中兴”有一段典故,据说夏代少康的母亲被寒浞围攻进退两难,当时怀有身孕又不能翻墙逃跑,只好墙上挖洞爬出去找母家庇佑,在那里生了少康,后来少康长大成人集结同姓氏族反击,将寒浞灭掉。

知县受到启发想到关押的一名小毛贼,该人最擅长打洞凿壁偷东西,古代的农家房屋多是黄土垒砌,十分容易挖洞,于是知县便命那毛贼戴罪立功。

小毛贼来到新房附近,看见房中两名男女熟睡,悄悄将床脚的小男孩绳子割开救出去,然后埋伏在房外的衙役捕快趁机撞开大门冲进去。混乱之际,那男女被人擒住捆绑押上朝堂。

大喊名叫朱阿六,一脸麻子络腮胡,是本村的一名屠户,可以说面目可憎十分可怖,可那翠兰细皮嫩肉细腰小脚,虽然出身贫户,可难掩其风姿俏丽,知县看来看去觉得都不太相配。

他责骂翠兰:“我见过很多人,却从未见过你这般厚颜无耻之徒,不孝已经是大罪,如今还犯奸,罔顾人伦。”当即命人脱去衣服赤身跪在堂前受罚。

之前因为翠兰母亲为了呼唤她出来挨了100巴掌,知县也命人将这100巴掌打在翠兰嘴上,又将其父的200板子也悉数鞭笞,刑罚完毕,根据大清律,男女同罪,本该各自再仗着80,但是知县看朱阿六一脸横肉,心知翠兰不能算同犯,应该也算是受害人。

于是判朱阿六为主犯,翠兰再打40即可领回家中并且将聘礼还给唐家,因为翠兰不着寸缕,回家路上引得众人围观,母亲只好脱了自己的衣服给女儿围上,结果众人看热闹不怕事大,纷纷上前撕扯,翠兰最终还是赤条条地走回家。

父母因为蒙羞郁郁而终,翠兰命不该绝,养好伤后风采依旧,为了糊口活命去了一家酒馆做陪酒,迎来送往毫无羞涩,为了吸引顾客前来买酒,还刻意一遍又一遍地将自己这段过往笑嘻嘻讲给众人听。

当年的100巴掌虽然痊愈,却在翠兰的脸上留下了隐约的印记,以至于客人经常指着她进行嘲讽和耻笑,翠兰不以为意,为了活下去,只能忍下这些屈辱。

而朱阿六虽然挨了不少板子,可是因身强体壮也挺了过来,只是县太爷原本就要杖毙他,看他死不成就要释放,当时根据清朝律法,一日内不能对二度用刑,但是县太爷又命人接着再打2000,结果打到一半,朱阿六一命呜呼,此案了解。

县太爷实际上是钻了清律的空子,当时《大清律例.刑律.断狱.故禁故勘平人》规定:“明立文案,依法拷刑,邂逅致死者,勿论。”大意是明文立法,根据律法量刑,但是如果一不小心对方体格子若没承受住死了,那也怨不得别人。

这个故事出自《清代奇案》,虽然在如今看来县太爷也有些葫芦僧误判葫芦案,可在当时清朝社会,这名知县已经是尽到了做官的本分,可以说算是一个难得不错的父母官。他能体恤到翠兰的被胁迫,还懂得以情动人,没有刑讯逼供。

当翠兰父母遭受重刑,女儿却无动于衷,该知县又对翠兰进行了再教育,只是,当时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女性无论是被迫还是主动,即便是受害者也是有罪的,所以他才会命人对翠兰进行了二次受辱。

当地围观百姓对翠兰一家的二次伤害也不可忽视,而翠兰的命运也是封建女子的悲剧,她们没有办法反抗,只能随波逐流,想要活下去,尊严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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