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学中,只有能满足人类天生的肉体和精神欲望的物品,才成为有用的东西,才有价值。效用就是用来衡量消费者从一组商品和服务之中获得的幸福或者满足的尺度。有了这种衡量尺度,我们就可以在谈论效用的增加或者降低的时候有所参考,因此,我们也可以在解释一种经济行为是否带来好处时有了衡量标准。效用不同于物品本身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产生与物品的属性,是客观的;效用是消费者消费某种物品时的感受。
效用价值论强调物对人的满足程度,而满足程度完全是主观的感觉,经济学家认为,主观价值是客观交换价值的基础。物品的有用性和稀少性都是价值形成不可缺少的因素,都是主观价值的起源。经济学依赖一个基本的前提假定,即人们在做选择的时候倾向于选择在他们看来具有最高价值的那些物品和服务。效用是消费者的主观感觉,取决于消费者对这种物品的喜欢程度,即偏好。消费者对某种物品的偏好越大,这种物品带来的效用就越大。
货币与普通商品有何区别?货币是商品,但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不在价值
方面,而在使用价值方面。黄金被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被作为货币
后,其使用价值便二重化了,它既具有以其自然属性所决定的特定的使
用价值,如用于装饰、制作器皿等,又具有以其社会属性所决定的一般
的使用价值即充当一般等价物和交换手段,很明显,当它以第一重使用
价值出现时,就是普通商品,而以第二重使用价值出现时,才是货币。
一般等价物是商品交换赋予货币的属性,与货币材料是否有价值和
使用价值没有关系,普通商品的意义在于通过交换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
方面的特殊需要,而货币的意义则在于充当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
充当一般的交换手段,为商品交换服务。这就是货币与普通商品的本质
区别。可见,考察货币的本质,应把其质的规定和存在形式区别开来。
无论货币由什么来充当,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本性决不会改变,否则就
不能称其为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