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女子乘出租车因价格问题跳车司机未停车,交通部门介入

顶端新闻 2023-11-06 22:20:21

顶端新闻记者 郑旭

近日,网传贵州遵义仁怀市一女子在乘坐出租车时和司机因价格问题发生争执,打开车门跳车。但即便如此,出租车司机也并未停车查看乘客情况。

11月6日,顶端新闻记者从仁怀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此事他们已经介入,“正在处理”。另据媒体报道,涉事司机已被要求停运,乘客在医院接受治疗。

乘客跳车后司机未立刻停车

网传视频显示,在出租车行驶过程中,司机告诉乘客车费需要20元。但女子并不买账,称自己之前每天打车都是10块钱。随后,双方在车里发生争执。司机告诉女乘客10元是拼车的价格,女子表示愿意给15元,但司机没同意。

女子表示是司机要价太高了,会投诉其乱收费。司机则表示:“这些地方你可以去投诉。”女子见沟通无果,遂表示自己要下车,便拉开车门跳车。跳车后,女子发出了一阵惨叫。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女子跳车时车辆时速在30公里左右。司机发现跳车后,并未第一时间停车查看,而是关上车门继续行驶。

11月6日,顶端新闻记者从仁怀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此事他们已经介入,目前正在处理。具体情况等调查清楚后会公布。

另据媒体报道,目前,受伤的乘客在医院治疗,情况比较稳定,涉事司机已被停运,“等待警方调查处理后,(交通运输部门再)依规进行处置。”对于出租车司机坚持的20元价格是否如乘客所言“多收”,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据交通运输部门调查,涉事乘客的乘车里程超过打表范围了,所以出租车司机收取这个价钱“没有很大问题”。

责任划分引争议,律师解读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有网友表示,跳车是乘客自己的选择,司机无责;但也有网友表示,女子是无奈跳车,司机无论如何也该停车施救。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顶端新闻记者表示,乘客与司机就乘车价格发生争执的情况下,如果道路条件允许的,司机可以先靠边停车,与乘客耐心解释协商,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车司机有安全运输的义务、在运输过程中乘客遇险的司机也需要及时救助、除乘客有重大过失的承运人运输过程中乘客出现的伤亡有赔偿义务。

“该事件中的司机并未在乘客表达出了要下车的意思后就近靠边停车,且在乘客跳车后明知出现了伤害结果仍未停车查看乘客伤情、帮助乘客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等行为,说明司机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本案中的乘客明知在车辆行驶中跳车可能会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仍选择跳车的危险行为,存在过失。”付建说。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评论中,有网友提出“紧急避险”的概念,并拿此事和此前的湖南货拉拉跳车案做对比。对此,付建认为,该事件与货拉拉司机案不同,司机没有发生使乘客产生恐慌的行为,没有威胁到乘客的生命健康,即构不成先行行为,因此,也就构不成跳车避险。

“遇到类似情况,我们可以在到达目的地停车后与司机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不要冲动行事。”付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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