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总是书写自己的内心,而要把自己当作一个虚构人物去使用。
我可以是一个尾随女人的痴汉;可以是一个严格遵守道德、法律,却总在压抑自己的坏主意的男人;甚至可以是一个等人来日的女人……
但唯独不是我自己,不能是完全的我自己。
我所列举的人物,都是我的某一个面向,我把它单独抽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
它们全部是我某一特质的强化。
它们都是我,它们又都不是我。
写作的过程中,我把自己抽离了出去,冷眼旁观它们的反应,它们会做什么,它们将要说出什么话,它们的记忆中,哪些事是它们的梦魇,都在写作时被挖掘出来。
我残酷地挖掘它们的过去,我变成一个刨子,我参与它们的生活。
我热烈地刺激它们做出更强烈的反应,我狂热地期盼它们下一步的行动,比应对我自己的现实生活都更充满好奇。
我想让它们把它们最极致的状态都暴露出来。
所以,我会写出「摄影是绝顶的自私」的文章。
没有极致,就没有真实。
我强化了自己的欲望,在这一篇文章中,我让自己的欲望走到它目前能走到的尽头。
文章中的人物所作的宣言,可以有其他人格掺杂进去作为伪装——这更像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但是这个作为主角的人物,绝不妥协它的目的。
一个精虫上脑的疯子,也有要故作斯文的时候,但明眼的读者知道,这绝不是它的转变,而只是伪装,它总得卷入重来……
好比一条鳄鱼在一只埋头喝水、时刻警戒的小鹿外几米的地方潜入水底,——它离开了吗?
作为一个优秀人物,它的魅力就在于对心仪猎物无微不至地关心,以及无孔不入地刺探。
想了一想,这大概就是我过去所使用的创作方法。
于文章内独立出一个世界,在其中所生活的人,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物,在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
文中的我不是我,文中的我比现实的我,更睿智,更邪恶,更有胆色;
文中的车文也不是车文,虚构的车文比现实的车文更无辜;
文中的我的朋友也不是我的朋友,他们没有那么听话……
文中的一切人物都是我的棋子,它们有它们自己更复杂的人际关系。
它们平常在我脑海中最隐秘的地方活动,而我在写作的时候让它们复苏、讲述。
然后,它们就在我的文档空白页上演一出剧。
我给了它们一个舞台,给了一个大纲,让它们旁若无人地发挥……它们就给了我一篇优秀的文章,为我博得了钱财和名声。
就连写作者(记录者),也成了虚构的人物。
所以,我会在自己的公众号下面看见,难以置信,是出自我手的文章。
文章出自佚名之手,我只是剽窃,拿来用用。
这和摄影多像!
『文章的成功,就是作者本人的消失。』——不知道哪个牛逼的人说过这么一句话。
也许就是我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