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水军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是否违法?如何有效辩护?

雪卉评社会 2023-12-24 05:58:08

杨勋杰律师:广强律所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律师

非法经营罪研究

网络水军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是否违法?如何有效辩护?

前言:互联网时代,企业最怕的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些负面信息在网上流传,严重影响企业的形象,导致企业的商品销量不佳,甚至造成企业破产倒闭。为此,删除网上流传的负面评价、信息也就成为企业公关的重点需求。市场经济环境下,有需求就会催生相应市场,有偿删帖就自然成了一门“生财之道”,但有偿删帖却是法律禁止的行为,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网络水军提供有偿删除负面帖文被判非法经营罪

【基本案情】2018年至2019年12月期间,王某通过其淘宝店铺“上海某火网络有限公司”接单方式,为袁某所在上海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删除网络上的负面帖文,袁某通过淘宝支付给王某服务费。此后,袁某于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9月3日期间,又多次通过微信转帐的方式支付给王某费用为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删除网络负面舆情,袁某共计支付人民币11700元,王某合计为袁某删除网上负面舆情二十余条,收取费用共计人民币16500元。经查,王某以个人营利为目的,利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设备,通过淘宝接单等方式承接有偿删帖、发帖、顶帖等业务,为他人提供有偿删帖、舆情包年等服务,共计从中获利人民币177680元。

【法院认定】王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

二、网络水军有偿删帖违反哪些法律规定?

2013年9月5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删帖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进行了规定,《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有人会问,前述规定提到的构成要件的前提是“违反国家规定”,那么网络水军提供有偿删帖服务到底违反了国家的哪些规定呢?

第一,《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也就是说,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如果网络水军没有取得许可证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则违反前述法规规定,属于无证经营。

第二,早在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三、“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网络水军与互联网的建立与发展相生相伴,尤其是电子商务、流量经济的迅猛发展,带动了网络水军的野蛮生长,有偿删除企业、商品负面信息逐渐成为不良商家的“洗白”利器,严重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众所周知,消费者对商品的如实评价是法律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是消费者了解商品质量的直接广告,当一个商品宣传与实际不符,消费者在商品网页上对其进行负面评价,只要是如实陈述商品的品质、数量等问题,就应当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能随意删除如实的负面评价。网络水军通过有偿删帖的方式为商家提供删除负面评价、“下沉”差评的服务,就是在利用互联网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违反前述法律规定。

第三,2006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公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强调保护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作品的权利,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都不能故意删除或者改变权利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个人自媒体平台上传的文章、图片、视频等电子信息,来源于法律赋予的个人的信息传播权,网络水军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删除或者改变前述电子信息显然属于侵权行为,至少要负担民事侵权责任。

第四,2014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1次会议通过《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一方支付报酬,另一方提供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的协议,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无效。擅自篡改、删除、屏蔽特定网络信息或者以断开链接的方式阻止他人获取网络信息,发布该信息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接受他人委托实施该行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从前述规定可知,即便负面信息对他人的人身权益构成侵权,被侵权人花钱向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消除负面信息的影响,这种协议都不受到法律保护,属于无效法律行为。而提供有偿删帖的网络水军则更难以获得合法的授权或者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网络水军提供有偿删帖的服务违反了国家诸多法律规定,不仅不受到法律的保护,还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面临刑事法律追诉。

三、网络水军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涉嫌非法经营罪应如何有效辩护

根据《解释》第七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因此,认定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是辩护重点关注内容,从非法经营的数额认定作为切入点,抽丝剥茧,厘清合法收入与违法所得,确保犯罪数额的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才能做到罚当其罪。

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重点搜集、核实以下证据:购买删帖服务的企业、电商、被侵权人等证人证言;调取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资金往来明细等书证;被告人对从事有偿删帖业务期间的交易次数、数额、对象、获利等事实的供述与辩解;以及交易过程中的短信、社交软件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

前述证据是证明非法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的关键证据,只有将网络水军与购买删帖服务对象之间达成交易的聊天记录、支付费用的明细、删除帖子(负面评价)结果等证据一一对应,形成完整唯一的证据链,才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证明被告人存在有偿删帖的非法经营行为及犯罪数额。换言之,缺少购买删帖服务对象的证人证言、资金支付明细等证据,则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能笼统认为所有收入均属于非法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

以(2020)浙0105刑初237号刑事案为例,冼某某利用淘宝店铺宣传有偿删帖等网络公关服务,经查,淘宝店交易记录店铺存续期间共计收款金额87万,但实际查明经购买删帖服务的对象证实的交易共4起,合计金额6.2万元。以实际查明的6.2万元作为犯罪数额认定依据,冼某某的刑罚仅为有期徒刑八个月,实现了罪轻辩护效果。

结语:今年以来,全国各地警方依托“净网2023”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大批网络水军犯罪团伙落网,面临刑事追诉。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水军具体成员应当以何种罪名定罪处罚,将面临怎样的刑罚,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成员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进行主从犯认定,以及违法所得数额大小,尽可能做到罪刑相适、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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