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签补偿协议,房屋的合法证件就被撤销了!法院判决:必须赔偿

大成评社会 2023-05-04 16:17:01

拆迁时补偿款给的低,不同意签字,房屋的合法证件就被撤销了!!!又是一起真实发生的违法拆迁案件,好在结果“大快人心”。也让更多的被拆迁人看到了维权的希望。拓夫律师通过分享自己代理过的胜诉拆迁案件,希望能帮到更多的人。

拓夫代理真实案件:

朱先生在湖南省湘潭市某村子里建造了一处面积约为450平方米的房屋,并在房屋建成后获得了当地行政机关颁发的《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2018年,朱先生所在的村子被纳入了拆迁范围。没过多久,征收方的工作人员就前来与朱先生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按照拆迁方的意思一平米按照2000元补偿,而且只能按照150平米补偿,多出来的300平米没有任何补偿,相当于白拆。朱先生自然不同意,经过十多次的沟通双方都没谈妥,于是就这样一直拖着。

没想到一年后,朱先生收到了当地自然资源局与城乡规划局出具的《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并且拆迁方强制拆除了朱先生的房子。简单来说就是当地有关机关认为朱先生的盖房手续属于非法所得,所以将其撤销。这样一来房子没证相当于违建,拆迁后一分钱的补偿都没有。

久经商场的朱先生自然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于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没想到人民法院在一审驳回了朱先生的诉求。

朱先生紧急联系了我们,委托我们代为上诉。经过了解我们发现,朱先生获取证件的程序完全合法,所以当地自然资源局与城乡规划局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属于事实不足。之所以一审败诉,是因为朱先生准备的证据不充分,该交的没交。结合当地要进行征地拆迁工作来看,之所以自然资源局与城乡规划局会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其实就是为了加快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其目的具有不正当性。最终,二审结合上述事实依据支持了朱先生的诉讼请求,撤销了自然资源局与城乡规划局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后来我们又代朱先生提起了确认强拆违法的诉讼,最终法院确认拆迁方强拆违法,并且判决赔偿朱先生各项损失总计565万。

虽然过程一波三折,历经了好几个诉,但结果是好的。从这个案子中大家可以发现,拆迁方逼签的方法真的是多种多样,甚至有些行政机关都参与其中,遇到这种情况,一定第一时间抓紧维权机会。

其实不管是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我国法律都明确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征收方要想完成征收工作就必须与被征收人签署补偿协议,并且完成补偿职责。

但是在本案中,朱先生并未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自然资源局与城乡规划局就作出了《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其目的可想而知。如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也遇到了像朱先生一样的遭遇,那么一定要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咱们最基础的权益不受损失,否则合法房屋可就真的会被当成违建拆除的。

拆迁补偿标准是政府来定,但是否签拆迁协议是老百姓的选择,拆迁后每平米补偿几百块,而周围的房价动辄八九千上万,这种拆迁协议老百姓怎么签?有可能签了就无家可归。遇到这种情况,拆迁方应该考虑的问题是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难题,而不是通过违法的手段逼迫老百姓签字。

以上是拓夫律师在代理拆迁案件中,常见的一种违法拆迁行为,也是老百姓遇到的难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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