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拆迁项目一直在推动着经济的发展,因此2023年很多地方都在规划新一轮的拆迁项目,尤其是农村房屋拆迁,一直在加快进程。
很多村民听说自己的房子要被拆迁了,多少有点担心,毕竟关乎到自己的拆迁款,这可不是几百几千块钱的小事,而是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事,遇到拆迁如何能快速的拿到更多的拆迁款?
您记住遇到房屋拆迁千万不能糊里糊涂,但是也不用怕,因为拆迁的补偿标准都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不是拆迁方“一言堂”的说了算,也不是他们随便能改的。
拓夫拆迁团队作为专业的拆迁律师,至今已经成功帮助了超过5000多位的当事人解决拆迁问题,根据实践经验以及当事人普遍遇到的问题,总结了拆迁时,特别需要注意的3点,也是特别重要的3点,能帮助您多拿拆迁款。
第一、 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是分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的说了,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指宅基地的补偿,农村村民住宅是指宅基地上的房子,其他地上附着物一般是除了正房外的其它小房子。
根据法律的规定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遵循一户一宅原则,所以房屋拆除后宅基地不能重新申请,相当于没有宅基地了,当然应该给补偿。
而且农村房屋拆迁中,房子如果只是平常装修一般不值钱,主要是宅基地值钱。
很多地方拆迁的时候,直接按照“包间”的方式一间房多少钱,像河北有些地方一般一间房给2~3万,其实都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况把宅基地和房屋混为一谈,甚至只给房屋的钱,宅基地根本没给钱。
第二 、土地片区综合地价必须每三年调整一次
《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的情况通过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
也就是说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则可以通过查询当地的地价获取。
但是难就难在,第一老百姓不会查,第二老百姓不知道土地片区综合地价是三年一调整的。
我们遇到过很多的老百姓通过各种渠道好不容易查询到了地价,但是没想到是10多年前的,已经作废的标准,但是老百姓不知道,还以为这就是补偿标准呢,结果少拿了十几万的补偿款。
第三 、签了拆迁协议没拿到钱,可以拒绝搬走
拆迁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就生效了,双方都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实践中很多的拆迁方说协议你签完了不搬走,那我就不给你补偿款,听着好像有道理,实际完全就是胡说。
法律清清楚楚的规定,拆迁时最基本的一条原则就是必须先补偿后搬迁。
实践中有很多拆迁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不认账的情况,而且还一而再再而三的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为由,强迫老百姓搬迁或交出土地。拓夫律师提醒大家,在相关补偿费用没有实际到位的情况下,就算已经与征收方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老百姓也是有权拒绝交出土地或搬迁的。
往往越是这个时候您越要注意,拆迁方后期可能就会采取逼迁的手段,因此,老百姓在遇到补偿还没有拿到却遭到各种逼迁等行为时,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