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在耕地上的果园被认定是违建,被强拆后,获赔672万。
这是拓夫拆迁团队近期刚刚结案的一起真实案例,2021年山东杨先生村里要修路,刚好路线规划要经过杨先生家里的果园,于是村里找杨先生谈了好几轮,但是因为给的补偿太低,杨先生都没同意。一个月后几十亩果树被强行的推倒了,还说他这果树种在了耕地里是违建,一分补偿都没有。
杨先生说我种了果树20多年了,你说我这是违建?
于是委托我们进行维权,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后确认杨先生的果园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本不是违建,和有关部门多次沟通,最终通过调解的方式,帮助杨先生拿到了672万的赔偿。
很多人都会有疑问,建在耕地里的建筑物到底是不是违建?
被认定违建其实都是实践中常见的一些逼拆迁征路的手段,根据法律的规定,耕地分多种类型,一般只要不占用基本农田,都是合法建筑。
从2023年开始这10类建在耕地里的建筑,只要不占用基本农田,就不是违法建筑,就算是地方行政机关也不能说占用耕地是违建要拆除,因为这10类建筑就算是建设在耕地里也是合法的。
第一 果园
根据上述案例显而易见,建设在耕地里的果园不一定都是违建,不能说拆就拆,如果遇到拆迁或者是征收,可以拿到补偿款,对方强拆,需要进行赔偿。
第二 鸡舍鸭舍猪舍等养殖场
养殖场是许多家庭赖以生存的手段,每年辛辛苦苦养几十头猪,家里的开支都靠这些。我们见过很多的当事人,因为拆迁养殖场被当成违建拆除,补偿很少或者是一分补偿都没有,导致家庭陷入困境,其实这都是一些违法的操作。
建在耕地里的养殖场90%都不是违建,所以不管是补偿款还是赔偿款,都要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来给付,绝对不是有关部门一句话的事。
第三 蔬菜大棚
建设在耕地里的蔬菜大棚的性质和前两个一样,并不能一刀切的认定是违建,只要不是建设在基本农田了就是合法建筑。
除了以上3种情况外,这7种建在耕地里的建筑也不是违法建筑,不能说拆就拆,也不能不给补偿。
晾晒场,存放饲料农具的仓库,存放农具的简易房,符合规划建设的看护房,1987年以前建设的房屋,沼气池化粪池,水塔水井桥梁等。
但是有一点大家需要特别注意,那就是这些建筑如果建在基本农田上,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可能是违建。
那什么是基本农田呢?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这几种都属于基本农田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除此之外的建筑物都是合法合规的存在,所以如果您遇到了被强拆的情况,建议及时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