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价格战后,全国多地宝马4S店大规模拒不交车

旺仔笑侃啊 2024-07-22 01:23:53
导读

最近,宝马4S店频频上演“拒绝交车”的戏码,消费者在签了合同后竟然被要求临时加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从郑州到重庆,似乎每个地方都有这样的投诉。难道这背后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真相?快来看看这些消费者是如何面对这一波“霸王条款”的!

多地宝马4S店出现拒绝交车现象,消费者被要求临时加价

近日,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大量宝马4S店拒绝交付车辆的情况,而这些4S店的理由各异,已经签订购车合同的消费者被告知车辆已经停产,但在签订购车合同之后的一周内,依然有新车主顶着价格压力购车。

此次受影响的车型主要集中在i3、ix3、3系,消费者多为5月底至6月定车,7月提车时被要求加价。

据了解,有的消费者6月底定车,7月末提车时被要求加价;有的甚至是5月底定车,7月提车时被要求加价。

郑州一消费者于6月底订购宝马i3,临近交付时被告知需加价2万并更改贷款方案。

消费者在合同签署并交付定金后,4S店单方面要求加价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

而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郑州,重庆一消费者于5月29日与4S店签订购车合同,原定价格17.45万,临近提车时被要求加价3万。

类似的情况还有山东济南一位消费者,其与4S店签订合同价格为16.88万,提车前一周被告知需要加价2.5万。

而这样的情况还真不少,各地消费者都遭遇到了4S店的拒绝交付,并且提出了临时加价的要求。

律师指出4S店行为违法,消费者有权拒绝加价,合同一旦签署即生效

根据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56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对方有权请求其履行或者请求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在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消费者若已加价提车,仍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还加价部分

对于已经签订购车合同的消费者来说,即使是4S店单方面更改合同条款也无法避免。不过好消息是如果这些消费者愿意继续购车,则依旧可以按照原定价格进行交易。

如果是不愿意接受更改后的合同条款,则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最终判决结果为其赢得诉讼,则依旧可以按照原定价格购车,并获得赔偿金。

全国多地宝马4S店出现拒绝交车现象,消费者被要求临时加价

根据《民法典》

第38条 当事人订立、变更、终止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111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或者对合同进行修改时,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合同类型、交易方式和公平原则等确定合同条款。

第568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对方有权请求其履行或者请求赔偿损失。

第572条 当事人之间就解决争议约定进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间,履行争议性义务的期间不停止。

结语

看完这篇,不禁让人猜想这些4S店的做法真的合理?明明已经签了合同,为什么还要临时加价?希望每位消费者都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别让这种不公正的行为得逞!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别忘了点个赞支持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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